一般工程信息提供的建筑物内部排水系统由下列部分组成

  1.卫生器具或生产设备受水器

  2.排水管系

  由器具排水管连接卫生器具和横支管之间的一段短管、除坐式大便器外,其间含存水弯,有一定坡度的横支管、立管;埋设在地下的总干管和排出到室外的排水管等组成。

  3.通气管系

  有伸顶通气立管,专用通气内立管,环形通气管等几种类型。其主要作用是让排水管与大气相通,稳定管系中的气压波动,使水流畅通。

  4.清通设备

  一般有检查口、清扫口,检查井以及带有清通门的弯头或三通等设备,作为疏通排水管道之用。

  5.抽升设备

  民用建筑中的地下室、人防建筑物、高层建筑的地下技术层、某些工业企业车间或半地下室、地下铁道等地F建筑物内的污、废水不能自流排至室外时必须设置污水抽升设备。如水泵、气压扬液器、喷射器将这些污废水抽升排放以保持室内良好的卫生环境。

  6.室外排水管道

  自排水管接出的第一检查井后至城市下水道或工业企业排水主干管间的排水管段即为室外排水管道,其任务是将建筑内部的污、废水排送到市政或厂区管道中去。

  7.污水局部处理构筑物

  当建筑内部污水未经处理不允许直接排人城市下水道或水体时,在建筑物内或附近应设置局部处理构筑物予以处理。我国目前多采用在民用建筑和有生活间的工业建筑附近设化粪池、使生活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人城市下水道或水体。污水中较重的杂质如粪便、纸屑等在池中数小时后沉淀形成池底污泥,三个月后污泥经厌氧分解、酸性发酵等过程后脱水熟化便可清掏出来。化粪池容积的确定可参考《给水排水国家标准图集》。

  建筑给排水也可分为民用建筑给排水和工业建筑给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