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的实际价格,体现了工程造价系统控制的效果。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应该注意结算阶段的审查工作。

一、核对合同条款

在审查时,首先要审查竣工工程其建设内容是否均符合合同要求,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仔细核对施工方是否按合同完成了工程的所有建设任务,如有未完成的任务或为参与的任务,在审查时应予以扣除未完成任务的工程款。要注意施工方提供的合同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存在此问题,应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由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解决。对于公开招投标的工程,尚应把工程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相应之条文进行比对,对工程合同中的合同条款与原投标文件对应之条款冲突或工程合同条款违反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可认定该合同条款无效,执行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如在酒厂迁建工程中,原招标文件确定该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但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为“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由于该合同预算存在漏算项目,且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出,报请业主及相关部门确认,结算时,存在工程造价增加,经审核,该合同条款与原招标文件相应之条款冲突,应以招标文件为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只对合同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做相应调整,对漏算项目予以剔除;另外还要注意一些合同中的小条款,小条款也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审查变更及签证

变更包含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查变更要审查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合理,同时应对其他相关资料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验槽记录、桩基检验报告、现场照片等进行收集整理。每一项设计变更都必须由设计方、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签证确认。工程变更必须要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共同签证确认。对于施工方串通设计方作出的变更,若原本无需变更,欺骗业主代表变更能节省投资,未作详细了解就在设计变更上签了字的,应开会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业主可以向设计方提出赔偿损失。对于没有通过变更手续的工程不计入结算,对于施工方造成的质量原因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应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办理。如在湖头公租房一期工程中,原设计基础为冲孔灌注桩,独立桩承台,后设计更改为满堂桩承台,施工单位结算时将该变更部分纳入结算造价中;在审核结算资料的桩基验收记录时,发现由于该工程桩基检验时静载及取芯不合格,造成桩基承载力不足,应将独立桩承台改为满堂桩承台,以满足结构受力要求。经查阅原招标文件,该变更系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故该部分造价应予以剔除。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外的事,承发包双方做的签认证明,是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和形成工程造价的重要资料。但是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签证时,常会出现签字不及时,或表意不明情况,使得编制困难。在审查过程中应审查双方签字和意见,并确认其真实性。

三、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核定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的关键。由于工程量量大、计算繁琐、图纸显示抽象等问题,容易造成高估冒算情况。因此,重点审核投资比例大的分项工程,如高级装饰项目,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构件等;审核一些容易出漏洞的分项工程项目,如内外墙体计算实砌体积,要扣除墙体连接的柱、梁和门窗的体积,防止少扣或不扣;审核易复算的项目,如钢筋混凝土构件交接处易重复计算,应予以剔除。还有对于已经计入定额的仪表器具等,不应再计入安装工程量。应熟悉相关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子目所含的工作内容,如定额规定:“台阶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该定额子目已含台阶踢面所有工作内容,不应将踢面也展开计算;还有所有金属构件工程的制作均含除锈、刷防锈漆一遍,计算时,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计算,套用定额子目,不得重复计算。

四、审核材料用量及差价

材料的用量及差价对与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若工程材料单价低,人为的多报材料用量,就会使得工程造价增加。工程项目的材料用量都很大,就算报价比实际价格的差价只高出一点,工程造价也会增加很多。因此,在审查过程中应严格审查材料用量及差价。材料用量审核的重心应放在耗量大、价格高的的材料方面,如钢材、水泥等。审核其消耗数量是否准确,列入直接费的材料是否符合预算价格,材料替换变更是否有签证,材料的实际价格、数量、使用时间、差价是否计算准确,特别是在材料价格起伏较大期间,更应注意各施工期间的材料使用数量,合理计算材料差价。如许多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施工期间主材(钢筋、水泥)价格涨跌在5%以内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时,超过部分按当月使用材料数量调整,部分施工单位可能会在材料价格较高时多报,价格较低时少报,故应结合施工日记、隐蔽验收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进行确认各月份的实际使用数量,合理计算材料差价。还要注意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防止虚报价格和材料用量。

五、审查隐蔽验收记录

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如果工程项目施工达标,工程造价也就达到设计要求的造价。工程项目中存在很多隐蔽工程,这些部位在计算工程造价时极其容易忽略,造成实际造价与预算造价之间有很大差异。因此,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结算前没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到了竣工结算时,施工企业找相关人员进行补录,列入结算,有的根本没有计算隐蔽工程[3]。这种行为会造成产生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还可能在其中浑水摸鱼,趁机胡乱增加工程费用,使得工程造价提高。在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时,要严格审查其验收记录手续是不是齐全,是不是真实,是不是合法,杜绝虚假签证。如在烟草公司综合楼工程中,签证内容为:在基坑土方开挖1XA轴(ZJ-1,基础尺寸2.0米X2.0米)时,发现该基坑存在孤石,尺寸为1.8米X1.8米X1.0米,采用风镐破碎,增加相应费用。经查阅基础地质勘察报告,该基坑为地勘钻孔点,柱状图并未体现土层存在岩石,且施工单位也没拍照片存底,于是,断定该签证为虚假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建设单位表明验收记录日期并加盖公章,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事后补办记录或记录造假等情况发生,有效减少竣工验收时发生纠纷,更好的控制工程造价。

六、审查取费

取费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较大,在审查前制定一套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对控制造价显得尤为重要。取费标准可以根据工程类别、企业资质、合同要求和项目建设时的计价定额及相关规定来制定。在审查时,审查各项费率、换算系数、价格指数是否正确和价格差的调整计算是否符合取费标准。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取费标准是否满足地区的分类和工程的分类;

(2)各项费用计取基数是否合乎标准;

(3)预算定额与取费定额是否配套。

(4)费用是否有漏计或多计的情况;

(5)人工费单价是否有随意调整现象;

(6)是否有随意扩大取费基数或费率的情况。

(7)是否存在不按企业的资质高套取费的情况。如投标预算的劳动保险费一般均按甲类计取,工程中标后应按中标单位所持劳动保险费核定卡的类别进行调整合同价;对主材材料价格超过规定幅度进行调整的价差部分,仅计取税金,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七、审查定额套用

定额的套用应套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工程造价定额,审查过程中注意有无错套定额现象。直接套用定额的审查所套用的定额是否与工程规定的定额标准一致,分项工程预算定额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如同是给水管道,应按所处位置套用不同定额,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水表井以内套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水表井外套用市政工程定额。着重审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价格,还要注意审查套用定额过程中有就高不就低的情况,更要注意是否存在多套定额现象。换算套用定额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是否根据定额综合解释来换算系数。要严格审查材料单价变更的情况,业主代表提出的价格为暂定价的,要与标书对照,或了解市场价格,对于取市场价格的情况,要加上运杂费,与施工方协商后作为结算单价。

八、审查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要注意分清楚主要工程和附属工程。对于有些附属工程是不应该计入施工费用中的,如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主体的水电供暖等附属工程。对于此类附属工程,应非常重视,防止弄混导致重复计算而增加工程造价的现象。

九、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项目工程量很大,在庞大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面前,难免会顾及周全,出现一些差错。而且如今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情况较多,导致其中一些需要补充的内容大大增加,出错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所以在竣工结算时,不管工程项目是大还是小都应该严格审核,对每一项都认真审查核算,严谨细致尽量做到“零差错”,避免各种计算误差累积,导致最终结算的工程造价与实际造价相差很大。

十、结语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审查工作。通过核对合同条款,审查是否按合同完成建设任务;审查变更及签证,审查其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真实;要精确核定其工程量,避免高估冒算情况;审查材料用量及差价,防止虚报价格和材料用量;还要审查取费、定额的套用、审查隐蔽验收记录以及附属工程,尽量防止核算过程中出现计算误差,严格审查核算,严谨细致尽量做到“零差错”,保证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工程竣工结算关系到业主方和施工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在审核过程中要协调处理好各方的关系,减少审核过程中产生纠纷,使竣工结算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工程造价审核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