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以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确认的停工损失赔偿额,应如何处理?
实际施工人以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确认的停工损失赔偿额,向被挂靠人主张赔偿的,应如何处理?
观点:对此问题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确认的停工损失数额应予以确认,被挂靠人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如果直接向被挂靠人主张赔偿的,仍应对其真实性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较为合理,也可以避免道德风险。虽然挂靠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被挂靠人应对其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被挂靠人对外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仍应以实际发生为基础。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对损失数额确认实际上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在数额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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