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理部的规章制度,掌握合同文件,确保监理工作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质量方针开展。

2、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规程、规范及部颁标准、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监理规划制订本工程金属结构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主持本专业的工作,组织、参加技术交底会、例会、专业技术会、协调会、现场会并做好记录。

4、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验报告等质量文件,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验收、确认。检查承包人投入到本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予以记录,对可能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及时报告。督促、检查承包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资质证明。

5、指导、检查、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做好监理员的工作业绩考核,并将业绩考核情况按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6、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变更,对审查结果提出意见,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指令,通知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对承包人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控制和验收,对重要部位进行旁站,对施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设计修改和变更,应及时设计单位联系并取得书面同意,并按设计修改通知书监督施工,做到:做事有依据、处理有结果、事件有记录。有工程量变化的修改,协助投资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的变更签认。

10、每天对正在施工的部位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写好监理日志,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较大(较重)或涉及其他专业的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1、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进行旁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指示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12、各单元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验收、及时移交,做到资料真实、及时、准确,并符合竣工验收的要求,对不合格的工序,敦促施工单位及时返工和整改,防止出现工程不合格事件。

13、认真做好与土建专业的协调工作,主动查阅土建图纸,做好关联部位的协调、构通,防止发生错项、漏项。

14、金属结构施工期间所有的测量记录及其计算成果、中间验收、阶段验收的各种表格和签证、会议纪要、设计修改通知、来往信函等资料及时整理和分类编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协助编写监理月、年报。

15、根据施工合同、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设计修改通知书等文件内容,认真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协助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搞好计量与支付工作,

16、工程完工后,参与工程验收,及时编写工程监理报告,协助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