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的发展变化,是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公司及施工工人们共同辛勤劳动的杰作,不仅为当地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且成为当地城市发展最直观的名片。然而,在城市建设施工过程中,若作为施工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那就不可避免伤亡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认为花点钱就能万事大吉,这不仅是对工人生命的不尊重,也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蔑视。

工程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已经屡见不鲜,事故之后各方责任主体又怎样进行解释和处理,普通从业人员根本都不得而知。以下是中国产经新闻报对于安全事故的一个采访案例,采访的前后过程之复杂以及事故各方回应态度,值得同行深思和探讨:

江苏常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一建),仅10月份一个月内就发生一死三伤四起安全事故。工地如此频繁发生事故,面对媒体与公众的质疑,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现出的傲慢与不屑,相关执法部门所表现出的冷漠与漫不经心,令人唏嘘不已。

投诉:

工地事故频发 工人心生恐惧

近日,记者接到一份针对常州一建的举报材料称,常州一建承建的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北侧和东环二路东侧的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项目,在10月份仅一个月时间内就发生4起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三伤的悲剧。施工工人请求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及媒体对此项目关注,并希望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给予高度重视。目前,工人在工地每月只能领到1000元的生活费,其余工资被扣压,工人们陷入去留两难的境地。

不难看出,举报材料层层透露出工人对该项目安全生产隐患的担忧与恐惧。

据施工工人反映,在这个工地干活的工人除江苏当地的外,还有来自山东、河南、四川及安徽等省的农民工。今年10月9日,一四川籍现年58岁的钢筋工从脚手架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施工方赔偿死者家属121.5万元;10月27日,河南鲁山籍33岁的李帅营在施工过程中高空坠落,经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后,落下尿失禁、下半身瘫痪,为私了此事,施工方赔偿139万余元;另外,10月份该工地还发生了其他两起事故,致其中一男性工人数根肋骨摔断,另一位女性工人手指粉碎性骨折。

该项目为何事故频发?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知情?他们对该项目实施了怎样的监管措施?带着这些疑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常州一建:

脸难看,门难进,采访难进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项目位于金坛大道北侧,东环二路东侧,一条马路之隔即为金坛区区建委、安监局,该工程为区重点工程项目,目前主体结构即将完工。

为了解事故情况,记者首先来到工地对面的常州一建项目部。记者在欲进入办公区时被门口保安拦下,记者说明采访事由后,保安表示领导都不在,让记者电话联系相关领导。

从项目公示牌中得知,该项目的坍塌、火灾、触电、中毒、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中暑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皆为一个名为朱建平的人负责。记者依照公示牌上公示的手机号多次拨打朱建平的电话,并发短信说明采访事由,但对方要么直接挂断,要么便是无人接听。身负重要职责的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竟然无法接通,如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能否在第一时间联系到项目负责人展开救援,令人存疑。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常州市区的常州一建总部,在办公楼三楼记者碰巧遇到该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芮永昇。

记者说明来意后,芮永昇表现得很不耐烦,称记者采访要按他们的规定先到门口登记,记者解释保安先前未让登记,芮永昇坚持让记者到保安那里补办手续。说完扭头走开,匆匆离去。

无奈,记者只好回到常州一建总部门卫处办理进门手续,就在记者办理手续的同时门卫接了个电话。未等记者办完手续,门卫却告诉记者,领导打电话示意拒绝记者进门采访。

金坛区安监局:

事故调查正送政府审批

在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记者了解到,10月9日发生的坠亡事故,致死的工人叫冯永全,系四川省平武县南坝镇冯家山组13号村民,现年58岁。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该局薛明生副局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金坛区安监局第一时间就成立了调查组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且形成了调查报告,目前调查报告已经送往区政府等待审核。至于对常州一建的处罚只能等到调查结论出来后再说。

对于造成此次伤亡事故,薛明生认为:“事故原因是冯永全没有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图省事在攀爬过程中不幸坠落,头部直接着地。另外,冯永全以前的病例证明他有高血压,不适宜体力劳动,责任在冯永全。所以这个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然而,让记者疑惑不解的是,若事故责任方为冯永全,施工方何以拿出121.5万元高价赔偿家属?是企业慈悲为怀出于怜悯和同情?亦或是出于对自己管理失职的良心发现和自责?

问及该工地10月27日发生的致人瘫痪的事故一事,薛副局长非常明确地告诉记者,对于此次事故安监局没有接到过报告,他本人也不知道此事。若一个项目一个月内连续发生多起事故,安监局是否应要求该项目停工整顿呢?薛副局长表示,“处罚是我们主管,停工是建委负责。”

金坛区住建委:

责任主体在企业跟我们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来到金坛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安监站,尽管外出办事,该站杨姓站长通过电话向记者确认,10月9日常州一建工地的确发生了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已经上报。记者询问10月27日的事故一事,杨站长表示不知道,建议记者前往区住建委了解情况。

在金坛区住建委,主管工地施工安全的副主任李洪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施工企业出现安全问题发生了安全事故,就按照相关规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对于常州一建一个月内接连发生多起事故,住建局如何处理及住建局是否负有监管责任问题,李洪年回答:“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跟我们(住建委)没有任何关系。”随后李副主任便以开会为由锁门而去。

无奈,记者最终只好将工人的投诉材料交给了金坛区住建委杨晓武主任(兼党委书记),杨主任表示,会尽快安排办公室把材料转交给相关领导,并就投诉内容尽快给予回复。但截止发稿时,记者未接到任何回复。(以上采访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类似于这样的工程安全事故,可能建筑从业者已经见了太多太多。透过此次事故的采访过程,各方单位代表所作出的回应也不禁令人唏嘘。工程事故一旦发生,在工人死伤的悲剧过后,到底是谁承担了主要责任?是谁受到了惩罚?普通底层的工人也不得而知。

反观监理行业,不管是之前的清华附中案还是近期的江西电厂事故,对于监理的责任判决力度也是争议非非,但其中真正的事故缘由却很难说清。任何事故的发生,绝对不是由于某一方出现了问题。事故过后,也许大众要的不是如何善后和安抚,更多的是想了解真相!更有甚者,也许连最基本的安抚都没有,取而代之的则是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