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绿色、环保概念的深入人心,百姓对建筑也提出了安全、健康、低碳的要求,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住建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等要求,至此,绿色建筑行动上升为国家战略。日前,山东省政府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我省推进绿色建筑的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让更多居民住进绿色建筑,近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我市已明确年内新建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的任务目标和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工作要求。

  2013年济南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其基本内涵可归纳为:减轻建筑对环境的负荷,即节约能源及资源;提供安全、健康、舒适性良好的生活空间;与自然环境亲和,做到人及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处、永续发展。

  今年我市将新建这样的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从今年起,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全部变“绿”。这是我市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工作目标。

  《通知》指出,建筑节能是“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2013年是“十二五”承前启后的一年,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建筑节能工作力度。

  具体工作目标为:

  新建建筑能效提升―――

  2013年,济南市对新建绿色建筑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其中,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各承担25万平方米的任务指标,长清区、章丘市各为20万平方米,济阳县、平阴县和商河县分别为5万平方米,全市共计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标识项目至少8个。同时,鼓励引导房地产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乙级以上的建筑设计院2013年的设计项目需有1/3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把好关。

  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2013年起,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要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3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高层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小城镇建设标准提升―――

  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建设要求,以绿色、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省市重点小城镇的新建建筑必须全部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打造,并纳入验收考核程序,达不到标准的不予验收,同时,提倡和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镇建设项目和村庄改造项目也按照绿色建筑的要求打造。

  多措并举助推绿色建筑发展

  建筑节能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重要时期,而建筑节能更是各级政府着力推进的民生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更将建筑节能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

  从具体工作来看,2013年,我市将以绿色建筑行动为统领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实行属地化管理―――推广绿色建筑,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等方面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按照简化程序、下放权力的要求,今年我市绿色建筑等工作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2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全部分解到各县(市)区,尽快建立和形成星级标识逐级申报制度。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今年省、市均加大了对绿色建筑的资金扶持力度。据了解,今年省级财政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按15元/平方米、二星级30元/平方米、三星级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可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与设计一致的,可再获得相应星级30%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再获得剩余40%的奖励资金。在省级出台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市城乡建设部门也将在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高层建筑安装太阳能等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与此同时,积极改进和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尝试多种机制、多种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动员、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建筑节能工作,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为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建筑节能任务,我市提出,将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全部交由县(市)区和高新区管理,县(市)区是第一责任人,市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监督。为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条理性,我市还将组织相关培训,定期召开调度会,跟踪工作进度,目标完成量和措施落实情况将全部纳入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

  国家明确绿色建筑行动目标

  “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无疑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去年5月份,国家住建部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纳入“十二五”规划。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以一号文件转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要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一号文件的高度,标志着“绿色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建筑”时代已然来临。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行动包括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严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0个方面。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山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到2015年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逾5000万平方米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绿色建筑行动的6个主要目标。

  一是新建建筑。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累计建成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对全省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50兆瓦以上。到2015年年末,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

  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1000栋以上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建筑能耗监测网络。到2015年年末,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

  五是绿色建材。到2015年年末,城市、县城、镇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城市、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限制使用黏土制品,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10%以上,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达到80%以上。

  六是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