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断面法适用于Ⅵ~Ⅳ类围岩。该法可采用深孔爆破,其深度可取3 ~3.5m。 全断面法不适用于3车道隧道和停车带区段开挖。 

 2 台阶法适用于Ⅳ~Ⅱ类较软或节理发育的围岩,其施工要求如下: 
 
(1)上下台阶之间的距离,应能满足机具正常作业,并减少翻渣工作量。 
 
(2)当顶部围岩破碎,施工支护需紧跟时,可适当延长台阶长度,减少施工干扰。 
 
(3)台阶不宜多分层,装渣机械应紧跟开挖面,以减少扒渣距离。 
 
 3 台阶分部开挖法适用于Ⅲ~Ⅱ类围岩或一般土质围岩地段。一般环形开挖进尺不应过长,以0.5~1.0m为宜。 
 
 4 导坑法适用于Ⅲ~Ⅱ类围岩。下导坑适用于探查开挖面前方地下水情况;中央导坑适用于处理膨胀压力地层;上导坑适用于洞口段辅助开挖。各工序安排应紧凑,支护及时,保证施工安全。 
 
 5 单侧壁导坑法适用于围岩较差、跨度大、埋层浅、地表沉降需要控制的场合。中壁墙的拆除,必须待围岩完全稳定后方可进行。 
 
 6 双侧壁导坑法适用于浅埋大跨度隧道及地表下沉量要求严格而围岩条件很差的情况。施工中应注意各工序的合理安排,加强洞内施工管理和围岩监测工作,并掌握好两壁墙的拆除时间。 
 
 7 I 类围岩必须按辅助施工方法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方可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