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水泥进场检验的规定、试验项目和合格水泥、不合格水泥及废品的规定。

1、水泥进场检验规定
  ①运抵工地的水泥,应按批(散装每500t为一批,袋装每200t为一批,不足时也按一批计)对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项目检验。
  ②使用过程中,对出厂日期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超过1个月)或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按上述规定进行复验。
2、水泥试验项目: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3、水泥试验结果评定方法
  分成:合格水泥、不合格水泥、废品。
  ①合格水泥: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②不合格水泥:凡是细度、终凝时间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强度低于该强度等级的指标时为不合格水泥。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的掺合料超过最大限量的为不合格水泥。包装标志中品种、等级、生产者名称、出厂编号不全者为不合格水泥。
  ③废品:凡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初凝时间、安定性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