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网-工程师的家园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发布时间:2013-10-19 17:34:37

定额措施项目清单、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措施项目一览表”、《费用计算规则》和有关规定,由编制人列出项目。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报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一般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由编制人列出项目。一般措施项目中的冬季施工,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其他各项一般措施项目是施工中必须发生的,编制人不得漏项。 
第九条 其他项目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之外的,但工程可能发生的项目。《计价规范》规定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项目等。 
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所需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按照《计价规范》、《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由编制人列出项目。其中零星工作项目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如出现上述规定未包括的项目时,编制人可做相应补充,并报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一般措施项目费、其他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规费、税金按规定另行计算。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执行《计价规范》、《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和《费用计算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综合单价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措施项目清单、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的计价。 
人工费中的人工单价标准由市(行署)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发布,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材料费中的材料价格可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情况投标人自主确定。 
更多
  • 相关新闻
  • 热点推荐
  • 我来说两句 ()
用户名: 验证码: 验证码
  • 考试热门下载
  • 热门考试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