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批复后由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的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P129),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的成立P129)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内容(P127)。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确定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即表面性还是实质性、结构性还是一般性、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其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原则。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可能采取的处理方案和适合情况
  (1)修补处理。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根据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若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            
  6.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与验收
  (1)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应严格按施工验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结合监理人员的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结果,依据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设计要求,通过实际量测,检查各种资料数据并进行验收,并应办理交工验收文件,组织各有关单位会签。
  (2)必要的鉴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效果,凡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其他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常需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工作;或质量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保证资料严重缺乏,或对检查验收结果各参与单位有争议时,常见的检验工作有:混凝土钻芯取样,用于检查密实性和裂缝修补效果,或检测实际强度;结构荷载试验,确定其实际承载力;超声波检测焊接或结构内部质量;池、罐、箱柜工程的渗漏检验等。检测鉴定必须委托政府批准的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
  (3)验收结论。验收结论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1)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
   2)隐患已消除,结构安全有保证;
   3)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限制条件,例如限制荷载等;
   5)对耐久性的结论;
   6)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
   7)对短期内难以做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

  【案 例】
  【背景材料】
  某住宅项目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春节前完成结构封顶,未经监理人员同意擅自浇捣了顶层混凝土模板。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但最终由于该批混凝土存在严重问题已经对工程的安全功能产生隐患,必须拆除,重新施工。经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将达到60万元以上。由于这次质量事故,开发商不得不延误一个月的交房期限,并因此将承担由于拖后交房的违约金126万元。
  【考点】
  工程质量事故
  问题及参考答案:
  1.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本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多少?质理事故属于哪一类?
  【答疑编号911030701】
  【参考答案】
  (1)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本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已超过10万元,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2.请列出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的依据?
  【答疑编号911030702】
  【参考答案】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技术文件、档案和资料;
  (4)相关的法律法规。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有哪几类?
  【答疑编号911030703】
  【参考答案】
  处理方案有三类:修补处理、返工处理、不做处理。
  4.如果建设方向施工方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该做些什么工作?
  【答疑编号911030704】
  【参考答案】
  (1)为开发商的索赔收集证据。
  (2)协调统一开发商、施工方的索赔意见。
  (3)签发索赔报告或决定。
  5.请阐述质量事故处理中监理应做哪些工作?
  【答疑编号911030705】
  【参考答案】
  (1)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停止关联部位的下道工序的施工;
  (2)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3)要求施工单位24h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事故等级上报对应的主管部门。
  (4)协助调查组工作。
  (5)对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和签认。
  (6)针对技术处理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7)施工整改完工后,组织各方验收,鉴定,并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事故处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