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实践中,遇到多次对相对超大水平腾空构件的模板设计没有单独进行个别对待无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审批的事件。

何谓相对超大水平腾空构件?譬如某97.2×162m的地下车库,柱网8.1×8.1m,多数或大多数水平腾空构件的截面是400×1000mm2,但是有3个入口坡道的楣梁截面为600×2300m2且跨度又长达11m,这3架楣梁就是相对超大水平腾空构件。

又譬如,某剪力墙JLQ—框架梁KL/连梁LL结构,水平腾空构件一般为300×500mm2,但是,在某轴却出现了一架300×3350mm2的水平腾空构件,后者就是相对超大水平腾空构件。

实际上,当前绝大多数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停留在“项目编制→施工企业公司审批→监理批准→甲方同意→返回施工项目部入柜陈列”的“健全的”“管理体系”之中,而没有哪个项目部的作业班组是对照装帧精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出了事情,首先看文件的流转顺序,有没得经过这个哪个批准,而不是首先看文件的实质内容。

像相对超大水平腾空构件的事情,在模板设计文件中,提及的人极少极少,大大咧咧的公司技术负责人也不看具体项目的施工图纸,项目技术负责人大大咧咧的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就大大咧咧的批准。问题只有凭有经验的施工员和专业工长在施工管理实践中区别对待,个别加强,如果现场专业工长水平和经验不够,就酿成事故。

施工组织设计,如果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健全的”“管理体系”之中,而是要发给班组,指导施工实践,就必须在文件中考量这些个超大水平构件的支模的专门要求,不然会酿成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