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资料分类的原则
     1.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是按照文件资料的来源、类别、形成的先后顺序以及收集和整理单位的不同,来进行分类的,以便于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
    从整体上把全部的资料划分为4大类,即分为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监理单位的文件资料、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竣工图资料。其中,建设单位的文件资料又划分为立项文件、建设规划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工程开工文件、商务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其他文件等8小类;监理单位的文件资料划分为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质量控制资料、监理进度控制资料、监理造价控制资料等4小类;施工单位的文件资料划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检测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9小类;竣工图资料划分为综合竣工图、室外专业竣工图、专业竣工图等3小类;在每一小类中,再细分为若干种文件、资料、或表格.
    2.施工资料的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来划分。
   参见表1-1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施工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或地方标准及规程外,尚应执行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或地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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