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测点进行放线,确定桥位、墩位、台位和基础位置。总监办应复核放线测量是否能达到规范要求。
(2)其他准备工作。备好材料、机具,做好混凝土的配比设计并报总监办审查审核批准。总监办应组织人力取样抽验核对原材料及机具落实情况,并核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
(3)基础开挖后,应由总监办对基础的平面位置、基底的标高、基底的地面情况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填写地基检验表,经检验签证的地基检验表由施工单位保存作为竣工交验资料,未经签证,不得砌筑基础。
(4)当基底地质与设计图不符时,报总监办、总监办按程序办理。
(5)经检验后的基坑,即可进行常规的钢筋、砼工作。
(6)砼成品检查。
(7)中间交工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