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有哪些?

     (1)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均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地质水文复杂的基坑开挖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2)开挖基坑深度超过1.5m时,为方便上下,必须挖设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其宽度应超过60cm。   

       (3)基坑开挖时要根据土壤、水文等情况,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掏洞开挖。如施工地区狭小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标准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遇到有涌水、涌砂及基坑边坡不稳定现象发生时,应立即采取防护加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