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售面积(楼花面积) : 根据房屋建筑设计图纸上尺寸或根据除住宅外其他用途房屋的分户分割方案图上尺寸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2 竣工面积(现楼面积) :根据竣工房屋实测计算所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3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4 架空层:指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的建筑空间。
5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挑廊:指二层以上挑出房屋外墙体,有围护结构,无支柱有顶盖的水平交通空间。
7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屋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8 回廊:在建筑物门斗、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9 门廊、门斗:建筑物门前有顶盖,有支柱或围护结构的进出通道。门廊、门斗必须具备与房屋相连通,有永久性的、结构牢固的顶盖,支撑顶盖的是柱称为门廊,支撑顶盖的是实体墙称为门斗。
10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1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2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3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
14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5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6 阳台: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供人活动或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根据其围护情况分为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
17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8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19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者为半地下室。
20 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 、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1 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与主体相连的顶盖。 “永久”指与主体结构使用年限相匹配的时间。
22 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3 骑楼:底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4 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25 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统称房地产。房屋必须占用土地,房屋和房屋用地习惯上称房地产。
26 房地产测量: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有关信息的一门技术。 (采集是指采用测绘科学技术,按照房地产业管理的要求和需要,对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和测量。表述是指对房屋和房屋用地的几何、地理、物理特性,用数字、文字、符号、影
像进行描述,供产权人和有关人士使用)。
27 房屋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三部分。
28 房屋使用面积: 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空面积, 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29 房屋产权面积: 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30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是指由多个产权人共同占有的建筑面积。
31 房屋占地面积:是指房屋底层外墙(包括柱、廊、门、阳台)外围水平面积。
32 房屋用地面积:指房屋占用和使用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院落用地面积和共用土地分摊面积等全部使用面积。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
33 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所组成。
34 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是指套(单元)内各房间、厨房、卫生间、过厅、贮藏室等分户门内的面积之和。
35 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单元) 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墙体面积,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
36 功能区: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各共有建筑部位的服务范围而划分的区域称为功能区。上一级功能区下可再分为几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37 房屋总层数: 房屋的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夹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38 夹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的楼层,指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如一栋房屋从外部看是两层楼房,从内部看局部是三层,这三层中间的一层就叫做夹层。
39 技术层:指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
40 结构转换层:建筑物某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 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41 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2 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43 高层: 高于 8 层的住宅及高度超过 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高层住宅应装电梯,满足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44 多层: 2—8 层的住宅及高度不超过 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为多层。
45 单层:是指建筑物仅一层。
46 错层:建筑物几部分之间的楼地面,高低错开者。
47 跃层:是剖面组合方式。主要用于住宅中,这些房屋的公共走廊每隔1-2 层设置一条,每个住户有前后相近的一层或一下层的房间。住户内部有小楼梯上、下相联。
48 复式房:一种经济型房屋,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49 单元式梯间: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
50 通廊式梯间: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有一个楼梯和通廊,住户由楼梯经通廊进入分户门。
51 天井:四面有房屋、 三面有房屋另一面有围墙或两面有房屋另两面有围墙时中间的空地。
52 采光井:亦称“窗井”。指房屋为采光而外设的井式结构物。
53 阁楼:利用坡形屋顶的闷顶部分作为使用房间时,该使用房间称阁楼。
54 廊:廊是指屋檐下的过道、房屋内的通道或独立有顶的通道。
55 柱廊:有顶盖和支柱,供人通行的建筑物,称为有柱走廊,简称柱廊。
56 架空通廊:指以两端房屋为支撑,有围护结构,有顶盖无支柱的架空通道。
57 连廊:连接两栋房屋的走廊。
58 封闭阳台:指阳台采用实体栏板作围护,栏板以上用玻璃等物全部围闭的阳台。房屋在规划、设计等环节都已确定为封闭的,才能视为封闭。
59 晒台:又称露台, 指供人室外活动的屋面或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有维护无顶盖的台面。
60 平台:指供人活动的平屋顶或从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61 屋顶花园:指建在建筑物顶部,不与大地土壤连接的花园。
62 屋顶:指房屋的最上部分。起挡风雨、防寒、隔热的围护作用。通常由屋面、屋顶承重结构、保温层或隔热层以及顶棚等组成。根据屋顶形式一般分为平屋顶、坡屋顶(如两坡屋顶、四坡屋顶、歇山屋顶、折腰屋顶等)和曲面屋顶(如圆屋顶、折板屋顶、筒拱屋顶、双曲屋顶、悬索屋顶、马鞍形屋顶、扭壳屋顶等)。
63 屋面: 指屋顶的面层,直接受大自然的侵袭。 屋面材料一般用各种瓦、油毡、 铁皮、塑料、橡胶、混凝土等。
64 楼板:亦称楼盖。是分隔建筑空间为楼层的水平承重部件。
65 楼梯:指房屋之间供垂直交通用的通道。 多层或高层房屋楼层间带有阶梯的交通设施。
66 电梯:通过电力载运人或物的垂直方向上下运输的机械装置, 以解决建筑物的人流疏散和货物运输。
67 室外楼梯:依靠房屋外墙体搭建的永久性楼梯。
68 台阶:建筑物出入口处不同标高地面之间用踏步连接的构件称为台阶, 还包括踏步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
69 墙面:墙身的表面饰面称为墙面。
70 剪力墙:亦称结构墙、抗震墙。由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构成的承受水平作用力的墙。71 隔墙:不承受任何外来荷载, 且本身自重还由楼板或梁支撑的分隔建筑物内部空间的构件。
72 幕墙:即建筑物的外围护墙悬挂于建筑物承重构件上, 如常用于大型工业建筑钢筋混凝土预制外墙板称为重型幕墙。用于现代大型民用建筑和高层建筑的轻质幕墙,其材料有玻璃幕墙,复合材料板和各种金属板材幕墙。
73 山墙:指上部砌成三角形(即山尖)的墙,即横墙中的外墙称山墙。现平屋顶房屋的内外承重横墙亦称“山墙”。
74 抹灰:指采用石灰砂浆、混合砂浆、聚和物水砂浆、麻刀灰、纸筋灰等对建筑物的面层抹灰和石膏浆罩面工艺。
75 柱:指结构柱。一种竖向直线构件。它主要承受各种作用产生的轴向压力,有时也承受弯矩、剪力或扭矩。
76 水箱间:是指建有储水池及机械设备的房屋, 用砼建造的水箱或储水池不视为水箱间。
77 栋: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
78 专用电梯(楼梯):是指由建筑物上部的一层或连续的部分楼层所专用,建筑物的下部连续各楼层均不开门使用,同时 “使用”与“不使用”两部分建筑物的用途不同。 上述的“不开门使用”中的所谓“不开门”是指设计上的无门,而不是有门不开。仅一层或一~二层复式房不使用的多层或高层住宅的楼梯(电梯),不属专用梯。
79 入户花园:是指至少有一面不封闭的入户过渡空间。
80 红线:指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建筑用地和道路用地的界线。任何建筑物、构筑物都不得超出这个界线。图纸上常以红色线条表示,故称“红线”,建设项目施工前,需请城建部门去现场划红线,然后才能正式动工。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问。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 ,且不超过 1/2 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rn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问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1. 假层。是指房屋的最上一层,四周外墙的高度一般利用部分屋架空间构成的非正式层,其高度大于 的部分,面积不足底层 的叫做假层。
2. 气屋。利用房屋的人字屋架下面的空间建成并设有老虎窗的叫做气屋。
3. 夹层和暗楼。建筑设计时,安插在上下两层之间的房屋叫做夹层。房屋建成后,利用室内上部空间添加建成的房间叫做暗楼。
4. 过街楼和吊楼。横跨里巷两边房屋建造的悬空房屋叫做过街楼;一边依附于相邻房屋,另一边有支柱建筑的悬空房屋叫做吊楼。
5. 阳台和挑外廊。房屋建筑的上层,伸出屋外的部分,作为吸收阳光和纳凉使用的叫做阳台或眺台。阳台分为:外 凸 阳台、内 凹 阳台、凸凹阳台,绘图时把突出墙面的部位绘成虚线。
6. 天井和天棚。房屋内部无盖见天的小块空间叫做天井。天井上有透明顶棚覆盖的叫天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