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进行勘察,摸清地下设施的走向及深度等情况,制定施工方案。

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依次开挖,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作业方式。按土质和深度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工作。
 
3.基坑边坡或支护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用措施消除隐患。下雨后和每日上班前也应进行仔细观察边坡或支护,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下坑槽施工。
 
4.基坑挖深至2米后周围临时应设高1.2米防护栏杆和醒目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设施及红灯示警。
 
5.开挖后应及时做好排水工作,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积水。
 
6.挖出的土方应及时清运,在基坑周围堆放土方或施工材料,应考虑土质情况,距离基槽边1米以上,堆高不得超过1.5米,确保边坡稳定。
 
7.施工人员上下坑槽应设有规范的专用通道。
 
8.基坑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安全立足点,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同时有人作业。
 
9.夜间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并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0.挖掘机必须等汽车停稳后方可向车上卸土,铲斗严禁从驾驶室上回旋而过。工作臂下,回旋半径内严禁站人,挖掘机旋转臂的任何部位与10KV以下的电力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1.土方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土方不得装得太满,防止发生溢漏污染路面,若发生溢漏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清扫、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