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隧道洞身开挖施工作业标准是什么?

    (1)一般规定
    ① 铁路隧道开挖的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大小、结构形式、机械配备、周围环境的需要、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② 开挖作业应满足下列规定:
    开挖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开挖轮廓线应采用有效的测量手段进行控制;
    开挖作业必须保证安全。开挖时宜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开挖面及未衬砌地段应随时检查,险情应及时处理。开挖工作面与衬砌的距离应在确保施工安全并力求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下合理选定。
    开挖不得危及衬砌、初期支护及施工设备的安全。
    当开挖工作面不能自稳时,应根据具体地质条件进行超前支护和预加固处理。
    施工期问应做好量测、地质核对和描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变更意见,修改开挖方法和参数。
    ③ 铁路隧道开挖断面应以衬砌设计轮廓线为基准,考虑预留变形量、施工误差等因素适当放大。
    ④ 铁路隧道洞身钻爆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并作出爆破设计,施工中应根据爆破效果及量测报告调整爆破参数,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进行优化。
    ⑤ 铁路隧道开挖应严格控制超欠挖,并按要求进行断面检测,以满足过程质量验收的需要。
    ⑥ 当两相对开挖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开挖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下20~25 m时,应从一端开挖贯通。
    (2) 工序流程
    铁路隧道开挖施工前,应确定铁路隧道开挖轮廓线,制定铁路隧道爆破方案和监控量测方案,确定开挖和支护空间与时间关系,并选定弃渣方案和满足上述要求的施工组织和各项资源配置,并在实施性施组和作业指导书中明确,并根据实施效果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