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

(1)钢筋绑扎漏绑、钢筋下料尺寸不满足要求;

(2)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检查未按照要求设置独立支撑、支撑体系随意拆除现象;

(3)后浇带混凝土浇筑前施工缝的凿毛清理以及沉降后浇带和温度后浇带混凝土的浇筑时间;

(4)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例如大面积蜂窝、孔洞、漏振、裂缝等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不符合要求;

(5)砌体拉结筋设置和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6)干砖上墙、混凝土及其砌体养护不到位(据实际情况确定);

2)安全生产:

(1)电梯井操作平台支撑构件未预埋、使用钢管扣件卸荷,未定型化,安全系数低;

(2)卸料平台未锚固,稳定性差;

(3)脚手架构造不符合要求,且出现局部或整体变形;

(4)随意拆改起重机械保险装置;

(5)未做外电防护,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现场用电管理混乱,存在较大隐患;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层堆放物料过多;

(7)在建建筑物住人,用电管理混乱,无消防疏散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8)临边防护超两层防护不及时、不到位,防护完成后二次机构施工提前拆除超两层,后期工程防护漏洞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9)起重机械基础位于车库顶,支撑不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