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说明
主控项目:
1.水磨石面层的石粒,应采用坚硬可磨白云石、大理石等岩石加工而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其粒径除特殊要求外应为6~15mm;水泥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颜料。同时应符合第5.4.2条规定。观察检查和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2.水磨石面层拌和料的体积化,符合设计要求,宜为1:1.5~1:2.5(水泥:石料)。并同时应符合第5.4.3条规定。检查配合比单和检测报告。
3.面层与下一层结合应牢固,无空鼓、裂纹。用小锤轻击检查。
注: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 处可不计。
一般项目:
1.面层表面应光滑;无明显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顺直和清晰。观察检查。
2.踢脚线与墙壁面应紧密结合,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注:局部空鼓长度不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3.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观察和钢尺检查。
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拉5m线和用钢尺检查平直度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