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施工质量控制有哪些?

1、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砂石垫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说明: 本条规定了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最小厚度的限值,以便与《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相一致。
2、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压(夯)至不松动为止。
    说明: 本条提出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Ⅰ  主控项目 
3、砂和砂石不应含有草根等有机杂质;砂应采用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垫层厚度的2/3。
    说明: 本条规定了垫层的材质要求和检验方法。
4、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 本条规定了必须检查垫层的干密度和检验方法,可采取环刀法测定干密度或采用小型锤击贯入度测定。  
Ⅱ  一般项目 
5、表面不应有砂窝、石堆等质量缺陷。
    说明: 本条提出了检查垫层表面的质量缺陷和检验方法。
6、砂垫层和砂石垫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的规定。
    说明: 本条提出了垫层表面质量的允许偏差值和相应的检验方法。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