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构件质量检查基本要求有哪些?

1 预制构件制作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可按本规范相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新造、改制及维修后的模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数检查。重复使用的标准模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外观质量及关键尺寸偏差。
3 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结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外观缺陷及超过允许尺寸偏差的部位应按修补方案进行处理,并应重新检查验收。
预制构件不得存在影响结构性能或装配、使用功能的外观缺陷。对于存在的一般缺陷应采用专用修补材料按修补方案要求进行修复和表面处理。
4 工厂制作的预制构件经检查合格后,应填制合格证。构件进场时应对合格证进行检查。
5 装配式结构施工中的配件、连接件、配套材料的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6 装配式结构的连接施工应逐个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并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7 装配式结构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查应按现浇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装饰或保温要求的装配式结构尚应满足相关建筑装饰及节能标准的要求。
                           ——选自《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