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

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

(幕墙专业)

第一章 与建筑设计相关

1、建标[2015]38号文规定: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幕墙设计中是否仍需复核以上文件所规定的缓冲区域或防护设施?

答:根据《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3.1~4.3.2条条文说明“玻璃幕墙、绿化隔离带、裙房、挑檐及防冲击雨篷的设置应在建筑设计阶段进行考虑,幕墙设计应满足建筑设计相关要求”可知,此问题应由建筑专业在建施图审查环节中闭合,幕墙专业只要保证严格按照经审查完成的建施图完成专业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即可。在送审时,应提供统一版本的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单,涵盖幕墙分格、物理性能、热工、通风开口面积、消防以及幕墙反力等。【附表1】提供此确认单后无需再确认。

2、建标[2015]38号文规定: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若遇以下情况,是否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系统?

1)在层间设置外挑板,将层与层之间隔开,类似于条窗的效果。

2)玻璃幕墙位于二层以上的上人露台里面时。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3.1条要求“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确因城市建设或建筑使用功能需要,通过专项技术论证后,可采用幕墙式窗”。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 4065-2021第2.1.2条给出了幕墙式窗的定义,即“采用幕墙构造做法,安装在楼板之间或楼板和屋顶之间的金属框架支承玻璃窗”。

3、苏园规建[2020]23号文规定:中小学校教学楼和养老院两层以上部分、托儿所、幼儿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原则上不应采用玻璃和石材幕墙。请问蜂窝石材幕墙是否能够应用?

答:考虑到石材蜂窝板幕墙较石材幕墙安全性更高,可以应用。同时,依据苏园规建[2020]23号文要求,石材蜂窝面板不得使用材质软弱、易风化、多孔洞的石材。

4、有关建筑设计要求在幕墙通风、消防、使用功能等方面的一致性问题,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1)幕墙开启扇的设置位置及开启方式;封闭楼梯间的可开启外窗设置位置与面积;玻璃幕墙的分隔、通风开口面积等。

2)原建筑消防救援窗的设置;消防救援窗的洞口尺寸与间距要求;原建筑的防排烟开口设置等。

3)原建筑门窗及玻璃幕墙的物理性能(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隔声性能)及热工性能。

4)若边梁高度不足800mm且室内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在送审时,应提供统一版本的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单,涵盖幕墙分格、物理性能、热工、通风开口面积、消防以及幕墙反力等。【附表1】提供此确认单后无需再确认。

第二章 栏杆

1、有关栏杆设计要求:

1)对于栏杆一体化的玻璃幕墙,夹层玻璃应设置在室内侧还是室外侧?

2)高层住宅的落地铝合金窗,是否可以采用中空夹胶玻璃来代替室内护窗栏杆功能?

答:根据《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3.6条,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专项技术论证后可不设栏杆:

1.玻璃幕墙室内耐撞击性能指标现场测试不低于2级;

2.玻璃厚度配置、使用面积及防护措施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规定;

3.玻璃厚度经专项计算确定,计算时荷载作用于玻璃板块中央,冲击力标准值为1.5kN,冲击系数为1.50,荷载分项系数为1.50;

4.玻璃面板或横梁设置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在应设置护栏高度位置设有幕墙橫梁,且横梁与立柱经抗冲击专项验算,满足可能发生的冲击力;冲击力标准值取1.2kN,应计入冲击系数1.50、荷载分项系数1.50;

2)中空玻璃的内片选用钢化玻璃,单块玻璃面积不大于3.0㎡,厚度不小于8mm;

3)中空玻璃的内片或外片选用夹层玻璃,且夹层玻璃厚度不小于12.76mm。

根据以上要求,栏杆一体化的玻璃幕墙夹胶玻璃设在内外侧均可,但必须符合条文设定的要求并经专项技术论证。

第三章 幕墙开启扇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4.1.5条规定,开启扇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幕墙项目中外倒排烟窗(电动开启)若要求开启角度为70°,上悬窗或外倒窗在有机械措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大于30°和300mm的规定?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10.3条要求:除消防排烟窗外,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及下悬外开窗。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间距不宜大于300mm,开启距离应设置安全限位装置。外开窗应有防止窗扇脱落的构造措施。

根据以上规定,外倒排烟窗可以不受JGJ102-2003第4.1.5条的限制。

2、关于幕墙隐框开启扇:玻璃面板侧边采用铝合金护边,铝合金护边是否需要外包至玻璃面板正面?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10.17条要求:外开启扇应有防止玻璃脱落的构造措施。根据以上要求,幕墙隐框开启扇玻璃应至少保证一组对边采用明框即正面有框的构造形式或其他可靠的机械连接方式。

3、外开启窗扇是否需要防脱落装置?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10.3条要求:外开窗应有防止窗扇脱落的构造措施。第4.10.11条要求:上悬窗采用挂钩悬挂式连接时,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及限位措施。

第四章 防火及封堵

1、隔墙部位的防火构造措施:

1)不同房间之间的隔墙(属建筑功能分区,非防火分区)位置的竖向防火封堵,其防火封堵的宽度是否与幕墙立柱同宽即可?是否可以采用100mm厚防火岩棉填塞,两侧设置1.5mm镀锌钢板进行封修即可? 

2)幕墙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之间的防火封堵,在与室内空间接触表面是否必须覆盖弹性防火漆?还是只需进行1.5mm镀锌钢板支撑封堵即可?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2.1.11条规定:防火隔墙的定义,即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第2.1.12条规定:防火墙的定义,即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0条第2款规定:幕墙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之间的空腔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填塞厚度不应小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厚度,两侧的背衬材料的表面均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第3款规定:幕墙与隔墙之间的空腔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填塞厚度不应小于100mm,矿物棉两侧应设置承托板。

故具体执行时,应根据隔墙性质进行对应的防火封堵。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8J811-1第6-9页(P166)所示幕墙层间防火封堵厚度为≥200mm,且层间梁上下口均需设置;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2.5条中未具体明确厚度要求,应如何设置防火封堵厚度?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0条第1款规定:幕墙与建筑窗槛墙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缝隙上沿、下沿处分别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且填塞高度均不应小于200mm;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上面应覆盖弹性防火封堵材料,在矿物棉下方应设置承托板。

故应按上述要求执行。

3、金属与石材幕墙、陶板幕墙等开放式幕墙系统中,是否需要进行层间防火封堵?若开缝比较小,或缝中内嵌了金属条、橡胶条等构件,是否仍有同样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22条规定:开放式幕墙由于内外两层表皮间存在一定的烟囱效应,应采取水平防火隔离措施,防火封堵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每道防火封堵间隔高度不应超过24m。

故应按上述要求执行。

4、洞口交接部位的防火构造措施:

1)在非透明幕墙层间及不同防火分区、隔墙之间,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了防火封堵的前提下,在同一空间的非透明幕墙窗洞口部位或与其它透明幕墙交接部位,是否有必要进行防火封堵?还是只需进行保温封堵即可?

2)铝板(或石材)幕墙上有窗洞或百叶洞口,洞口四周是否有必要做防火封堵?

3)竖向金属面板或是石材造型与窗洞口交接处,是否要求填塞200mm?是否也需要刷防火密封漆?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2条规定:幕墙与楼板边沿的实体墙和隔墙之间、幕墙与建筑实体墙面间、建筑洞口边缘等部位的建筑缝隙防火封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的有关规定。

故应设置防火封堵措施。

5、其他层间的防火构造措施:

1)对于上下层均为落地铝合金窗或落地幕墙,层间为铝板(或石材)线条,在窗洞口已设置防火封堵的前提下,铝板(或石材)线条部位是否仍需在层间位置单独进行水平防火封堵?

2)铝板(或石材)幕墙等非透明幕墙后侧为实体墙部位,是否需要每层层间设置防火封堵?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1条第1款规定:非透光幕墙、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空腔的层间防火封堵“应在与楼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完全填塞,且背衬材料的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

故每层层间应设置一道水平防火封堵,且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

6、层间防火封堵为适应主体结构的层间变位,防火背衬材料上部可否采用1.5mm镀锌钢板的处理方式?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0条第1款规定:建筑幕墙的层间封堵应“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上面应覆盖弹性防火封堵材料,在矿物棉下方应设置承托板。”

其条文说明:在填塞后的矿物棉等背衬材料上表面,要全部满涂防火密封漆、具有弹性的防火密封胶等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密封漆的弹性变形能力不应小于50%,以满足位移循环变形的要求;防火密封漆的涂覆厚度不应小于3mm且干厚度不应小于2mm的要求,是根据实际工程做法确定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mm的要求,是为确保防火密封漆之间以及防火密封漆与缝隙边缘连接的可靠性。

故不应直接采用1.5mm镀锌钢板的方式,应采用弹性防火封堵材料覆盖。

7、《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4.4.1条第2款,幕墙的防火层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热钢板,不得使用铝板。《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第4.0.3条第3款,承托板应采用钢质承托板,且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请问采用钢质承托板是否降低了材质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4条要求:组成建筑幕墙防火封堵组件的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并宜结合防火封堵部位的特点、防火封堵材料性能及封堵方式选用。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0条第4款要求“承托板应采用钢质承托板,且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其条文说明,承托板对于确保防火构造在火灾时的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需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质材料,并有相应的可靠支撑和固定结构,以确保其具有更好的承托和耐火性能。

根据以上要求,承托板为钢质材料即可。

8、幕墙层间的防火封堵,至最顶层(屋顶)一圈洞口是否需要按层间防火封堵构造要求封堵?

答:根据《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第4节、第5节的相关要求,参照建筑缝隙防火封堵的规定,应采用至少一道高度不小于200mm的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应在背衬材料外覆盖弹性防火封堵材料。

第五章 消防救援窗

1、消防救援设置在对开门位置,且单扇窗口玻璃小于1m净尺寸,能否满足要求?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规定: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故非常开状态的门扇洞口应满足净尺寸不小于1.0m的要求。

2、消防救援窗外设置可拆卸百叶、格栅等时有何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8条第1款要求,当消防救援窗口面板采用非易击碎材质时,应设置可快速打开的装置。

其条文说明“考虑到建筑立面效果,当消防救援窗面板采用不宜破拆的非玻璃材质时,应保证消防救援窗安装牢固,开启灵活,可从室外快速打开。”

根据以上要求,消防救援窗外若设置百叶、格栅等非玻璃材质时,不能采用逐个拆卸的构造方式,应采用可快速整体开启的构造方式。

3、消防救援窗部位的玻璃应采用何种类型的玻璃?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8.18条规定,幕墙上供消防救援进出的应急救援窗口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消防救援窗口的应急击碎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大于8mm的单片钢化玻璃或中空钢化玻璃,不得采用普通玻璃、半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

2.采用固定窗时,玻璃面积不应大于4.0㎡。

故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

第六章 防雷

1、幕墙高度在45m以下位置,是否需要防侧击雷等电位连接?

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1.2条规定: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等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第4.3.9条规定: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9.2条要求: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采用金属框架支承的幕墙、采光顶及金属屋面,宜采用外露金属本体作为避雷接闪器并保持永久的电气贯通,其材料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并按其规定的第二类建筑避雷接闪器及网格尺寸要求,与主体建筑防雷系统可靠连接,连接部位应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根据以上要求,幕墙高度在45m以下应做防雷等电位连接,无需防侧击。

2、当铝板的厚度≥0.65mm厚,如蜂窝铝板幕墙压顶能否直接作为防雷接闪器?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9.5条第6款规定:利用自身金属材料作为防雷接闪器的幕墙,其压顶板宜选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铝合金单板,截面积不应小于70m㎡。第4.9.7条金属屋面的防雷构造第2款规定: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mm。

根据以上要求,蜂窝铝板幕墙压顶若截面积不小于70m㎡时,可以直接作为防雷接闪器;同时,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4.4.13条的条文说明,幕墙压顶板体系仍应与主体结构屋顶防雷系统有效连通。

第七章 荷载校验

1、太仓、昆山地区的幕墙基本风压值如何确定?

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1.3条规定: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风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E中表E.5重现期R为50年的值采用。当没有给出时,可比照本规范附录E中附图E.6.3全国基本风压分布图近似确定。

根据以上要求,幕墙重现期R为50年的基本风压值的确定原则依次为:

1.按已审查通过的建筑结构设计文件为依据确定;

2.按附录E中表E.5中的要求确定。

3.附录E表E.5中尚未能给出的,根据表中地区与本地近邻的附近地区的要求确定。

除太仓港区及建筑结构另有规定外,太仓、昆山、张家港等地区的重现期50年的幕墙基本风压值,按0.45kN/㎡确定。

2、雨蓬需要考虑正风压吗?

答:雨蓬应考虑正风压及雪荷载的作用。

3、穿孔铝板幕墙计算时,按照开孔率对风荷载进行折减是否可以?

答:可以折减,但穿孔铝板应根据净截面进行核验。

4、金属与石材幕墙计算风荷载时,《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中的阵风系数取值不一致,如何确定?

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6.1条规定:计算围护结构(包括门窗)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应按表8.6.1确定。

5、在进行铝合金强度校验时,铝合金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如何确定?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2.9条规定:铝合金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按《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 50429的规定采用,也可按表5.2.9采用。

6、立柱竖向外装饰线条较大的情况下,只验算立柱弱轴方向的承载能力、位移,通常很难算过,不考虑横梁对立柱的影响是否太保守?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5.10条要求:在建筑物平面转角或突变处的立柱,应考虑最不利荷载和作用的组合,对立柱截面最小抵抗矩和最小惯性矩方向作补充验算和校核,满足相应极限状态的要求。

7、大板块幕墙计算时应考虑位移变形、温度热胀变形,耐候胶应满足接缝尺寸及位移比。

答:参照《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4.3.9条条文说明中的要求进行计算。

8、花岗岩板材的弯曲强度值,在《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与《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9中的规定不一致,其弯曲强度值是否需满足≥8.3MPa?如何界定“一般用途”和“功能用途”?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2.16条第1款规定,在干燥状态下,石材面板的弯曲强度应符合:花岗石的试验平均值不应小于10.0N/m㎡,标准值不应小于8.3N/m㎡。第6.4.4条规定:幕墙高度超过100m时,花岗岩面板其弯曲强度试验平均值不应小于12.0 N/m㎡,标准值不应小于10.0 N/m㎡,厚度不应小于30mm。

9、现行相关设计规范中仅给出了四点支承石材面板的最大弯矩系数,除此之外的面板或线条如何取值?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4.11条规定:异形板或多点支承面板应按有限元方法计算。

10、隔热穿条与T6型材是否要进行一个明确?断桥隔热幕墙型材,是否隔热条前端和后端必须采用不锈钢螺钉间距一定距离固定?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附录第A.1.6条规定:按本标准第A.1.3、A.1.4条设计时,隔热体外的荷载应通过螺钉等连接构造传递至主截面。螺钉直径不应小于6mm,螺钉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大于300mm。

11、断桥隔热型材进行计算时,是否可以按照整体型材截面进行计算,还是只能按照断热型材一侧进行计算?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5.6条规定:幕墙构件采用隔热体断热构造时,应对内外型材间的连接强度进行验算。隔热型材中的隔热体不宜承受或传递荷载,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构造,将隔热体外的荷载传至隔热体内侧的受力构件。

穿条式和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应按照《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附录A的规定设计。

第八章 预埋件

1、预埋件的相关设计:

1)现很多建筑主体结构厚度≤200mm,预埋件锚固长度只能做200mm,故考虑加强措施,是否可在锚筋端部增加端板措施?

2)一些小跨度的幕墙,譬如在3米以内,是否可不根据规范要求,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设计?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8.17条规定:当锚筋配置较多,锚筋总截面面积超过按本标准第5.8.14条计算的截面面积的1.4倍时,锚固长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200mm。第5.8.19条规定:当混凝土的厚度不能满足锚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时,可采用两侧都有埋板的对穿埋件,且应保证其设计反力不超过混凝土的冲切承载力,并应提供支座反力给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确认该处混疑土的承载力。

故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

2、预埋件的构造设计中,当计算满足时,是否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中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尚宜大于b/8的有关规定?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8.11条规定:平板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Q235B、Q355B钢,锚板厚度应根据其受力和加劲肋设置情况按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锚筋直径的0.6倍。受拉和受弯平板预埋件的锚板厚度宜大于b/8(b为锚筋的间距),幕墙用预埋件锚板厚度不宜小于6mm。

根据以上要求,当计算满足时可以采用。

第九章 后锚固

1、当采用后锚固连接设计时,如遇到洞口式幕墙,在结构下挂梁底部放置埋件螺栓,下挂梁结构宽度通常只有200mm,锚栓边距值无法满足6d的规范要求,如何处理?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8.7条第1款规定:幕墙构件与主体结构采用后锚固锚栓连接时,混凝土基材及锚栓的材质、性能等级、锚固深度、间距、结构边距等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8.34条规定:群锚锚栓最小间距、最小边距,应根据锚栓产品的认证报告确定。当无认证报告时,不应小于锚栓公称外径的6倍。

根据以上要求,群锚锚栓最小间距和最小边距应符合上述规定。

2、同一后置埋件是否可采用不同类型的锚栓?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8.10条规定:建筑幕墙宜尽量避免使用后置埋件。在同一个后置埋件上应采用同种类型、同种规格的锚栓,不得采用不同种类锚栓混合使用。

第十章 结构胶

1、当隐框玻璃下端设置托条并承担玻璃自重时,玻璃和铝框之间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其粘结宽度Cs校验时,是否可以不考虑玻璃的永久荷载作用?

答:四边支承的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中玻璃和铝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接宽度Cs,应按《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6.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2.11条要求:承托件的构造设置及连接应能承受各片玻璃面板的自重荷载。承托件应验算在玻璃自重荷载及地震作用下自身的强度、挠度及连接构造的强度。

根据以上要求,当承托件满足结构荷载设计要求时,可不计算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Cs。

2、采用半隐框玻璃幕墙时,当玻璃板块分格较大,往往结构胶厚度计算很难满足变形需求(框架结构按1/550,钢结构按1/300考虑层间位移角),建筑外立面分格不能变动,如何考虑满足相关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5.6.5条规定:硅酮结构胶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5.6.1条规定。当硅酮结构胶计算厚度ts>12mm时,可考虑隐框面板安装间隙的影响。通过调整和,使其满足硅酮结构胶计算厚度ts≤12mm时,取ts=12mm。

3、全玻幕墙中结构胶宽度计算不足,如何加宽?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10.4.3条规定:当粘接宽度不满足本标准第10.4.2条第1、2款的要求时,可采取附加玻璃板条或不锈钢条等措施,加大粘接宽度。

第十一章 盖板线条

1、苏园规建[2020]23号文规定:幕墙外装饰线条必须采用可靠的机械锚固链接,严禁粘接、卡扣连接。

1)对于一般紧贴于玻璃的普通小装饰卡接扣盖,是否有必要设置机械连接?

2)对于大装饰线条遮挡固定螺栓部位的小卡接扣盖,是否需要进行机械连接?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1.9条规定:扣合在幕墙面板压板上的装饰线条、扣盖等部件,扣合连接应紧密可靠,当装饰线条、扣盖悬挑尺寸大于50mm时,应采取机械连接构造。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8.3.12条第5款规定:带外装饰条的单元体幕墙,外装饰条不宜设计有铝合金扣条,易脱落;当设有铝合金扣条时,应采取有效的机械防脱措施。

故装饰线条应根据使用部位及悬挑尺寸,采取有效的机械构造措施。

2、竖明横隐玻璃幕墙铝合金外装饰盖板伸缩缝的设置要求不明确?是否需要按照立柱伸缩一样考虑层间位移量。建筑师经常要求密拼或者留1~2mm细缝。

答:可以采用密拼或留细缝的构造形式。

3、外盖板压玻璃位置与中空玻璃结构胶发生错位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答:可以,但不宜超过25mm。

4、玻璃幕墙线条内压板是否必须通长?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1.9条规定:构件式明框幕墙固定玻璃的压板应连续条形设置,压板与幕墙框架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的螺钉或螺栓连接,连接应满足本标准第5.7节的要求。

根据以上要求,内压板应连续通长设置。

第十二章  幕墙龙骨

1、截面宽厚比要求:

1)目前市场上部分横梁截面的宽厚比b0/t不满足《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范的限值要求。

2)立柱型材的宽厚比是否需按此执行?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2.1条第1款规定:截面的宽厚比应符合《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和《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GB50429的有关规定。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3.4条第4款规定:对偏心受压立柱和偏心受拉立柱的杆件,其有效截面宽厚比应符合本标准第7.2.1条的规定。

根据以上要求,横梁与立柱需根据不同的材质确定有效截面的宽厚比。

2、对于铝板幕墙、石材幕墙中的横梁与立柱,热轧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是否也适用《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中的规定?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2.1条第3款规定了横梁的要求:热轧钢型材截面有效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5mm,冷成型薄壁型钢截面有效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焊接部位厚度不应小于4mm。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3.4条第3款规定了立柱的要求:钢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3.5mm,焊接部位厚度不应小于4.0mm。

故幕墙中的横梁与立柱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满足以上规定。

3、幕墙钢横梁和钢立柱的连接是否可以采用焊接?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2.9条对钢横梁及立柱连接为焊接时作出了相关规定:

1.焊缝承载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焊缝处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2.每间隔不大于12m应设一处水平向滑移铰接端,应能可控滑动并满足强度要求。同一区段内横梁和立柱的连接构造应一致。

符合以上规定的钢横梁和钢立柱连接时可以采用焊接。

4、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件间是否可以焊接?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3.6条规定: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采用焊接时,应计算焊缝尺寸并标注焊接要求。

5、若有大面积幕墙是否需要提供龙骨布置图?若有雨蓬、采光顶是否要提供龙骨布置图? 

答:雨蓬、采光顶、吊顶等部位的幕墙结构通常与主体结构的交接较为复杂,应提供龙骨布置图及与主体结构的支承情况;其他常规幕墙系统不作要求。

第十三章 玻璃选型

1、幕墙玻璃面板的选用:

1)《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2014表3注“采用10mm厚度以上超白浮法玻璃优等品生产的钢化玻璃,其面积可适当加大,具体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这里是否包含10mm厚?

2)当单块玻璃面积大于6㎡时,在满足计算条件下,可否采用12mm厚超白玻璃?还是必须采用15mm厚及以上?

答:《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2014表3注中规定的10mm厚度以上但不包括10mm厚。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1.4条规定了幕墙玻璃面板应采用安全玻璃:

1.幕墙玻璃外片应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钢化玻璃;

3.除夹层玻璃外,幕墙玻璃外片用钢化玻璃最大许用面积不应大于5.0㎡。

4.安全玻璃最大许用面积尚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455的规定。

故幕墙玻璃面板的使用应满足以上要求。

2、对于宾馆、酒店、公寓、办公楼、带营业厅的银行办公楼、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或办公场所等是否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另外苏园规建[2020]23号文中“其它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具体指什么?贴膜是否属于防坠落玻璃?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1.4条第2款要求: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重要公共建筑、外倾式的斜幕墙、建筑临街面幕墙的玻璃面板外片应选用夹层玻璃。人员密集场所可参照本规范第4.1.4条第2款条文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3、当夹层玻璃采用PVB胶片且有裸露边时,如采用耐候密封胶封边,是否可以满足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3.4.4条第4款规定:外露的聚乙烯醇缩丁醛(PVB)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封边处理。

PVB胶片由于其特定的化学结构,它对醋酸、醇类及酮类物质的耐受性差,甚至可被溶解或软化以至丧失粘结力,而密封胶一般为硅酮材料,硅酮胶一般都有脱醇的现象,因此不应作为封边时使用,但可使用不含上述醋酸、醇类及酮类物质的密封胶进行封边处理。

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6.1.1条中要求: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对于夹层中空玻璃的配置,此厚度差是指组成各单片玻璃厚度差还是可以将夹层玻璃进行等效厚度后与另外单片玻璃对比的厚度差?

答:夹层玻璃按等效厚度计,但夹层玻璃的厚度差不应大于2mm。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3.4.3条第5款规定:中空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3mm;第3.4.4条第1款规定:夹层玻璃的两片玻璃厚度差不应大于2mm。

5、夹胶玻璃线条和玻璃百叶是否有限制使用的范围?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6.6条规定:幕墙立面外挑的装饰部件和遮阳部件不宜采用玻璃材质。其条文说明为:玻璃制品易碎裂坠落,作为遮阳部件或装饰部件,应有可靠的安全构造措施。

根据以上要求,夹胶玻璃线条和玻璃百叶在保证安全可靠下不限制使用。

第十四章 面板连接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7.1.1条中规定:玻璃高度大于表7.1.1限值的全玻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玻璃幕墙中,当单块玻璃高度也超过此限值时,是否必须采用吊挂式玻璃安装?

答:根据《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10.1.1条规定,仅适用于全玻幕墙。

2、冷加工薄壁型钢系统幕墙,譬如瑞士严实系统,玻璃面板与型材槽口的配合尺寸有何要求?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2.10条规定:明框及半隐框幕墙中空玻璃面板、中空夹层玻璃面板与型材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表6.2.10的规定。

根据以上要求,闭口型冷加工薄壁型钢幕墙系统60系列玻璃入槽宽度应满足玻璃总厚度36mm及以下的规定要求,玻璃总厚度36mm(不含)以上需提供检测报告,并进行专家论证。

3、只有2层的公建项目,譬如售楼处,铝板及石材的留缝是否可以采用2mm的密拼处理方式?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5.3条规定:封闭式幕墙板缝设计应根据面板材料特性、板缝变化影响因素和密封材料特性,确定板缝宽度尺寸和密封胶及密封胶条的规格尺寸。

幕墙板缝宽度是保证幕墙承受变形时,防止面板破损的条件,必须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金属面板板缝宽度不宜小于10mm,石材幕墙面板的板缝宽度不宜小于8mm。

4、石材幕墙挂件的选用:

1)低层如住宅的一、二层等部位石材幕墙是否可以采用T型挂件?

2)当采用SE铝合金挂件系统时,最上面板块的上排挂件和最下面板块的下排挂件是否可采用挑挂件支承?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4.17条规定:石材面板可采用短槽、通槽、背栓、背槽等方式支承,支承构造应利于石材板块独立安装及拆卸。同一块面板宜采用相同的连接构造,收边收口等特殊部位可采用不同的连接构造。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4.18条规定:石材面板的连接和支承构件严禁采用钢销式、T形、蝴蝶式及斜挑式挂件。

根据以上要求,石材幕墙中禁止使用T形挂件;局部必要时可以选用L形挂件或背栓系统。

5、《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6.3.4条第2款规定:两短槽边距离石板两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85mm,也不应大于180mm。短槽式安装的石材遇到类似窗边收口位置、小造型板块等,两条规定无法同时满足时,如何处理?另对于背栓石材做法也有类似问题。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4.20条规定:短槽边缘到板端的距离不宜小于板厚度3倍,且不宜大于200mm。

同时,《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6.4.22条规定:当转角板宽小于150mm时,构造上可与大面板连接为整体,转角板外露的板材端面应采用与大面板相同的表面处理方式,宜在工厂完成拼接,不宜在施工现场组装。转角板或石材线条与大面板应采用背栓等有效的机械锚固构造,严禁仅采用钢销钉或条石加胶粘结构造。

6、是否需要提供铝板(复合板、蜂窝板)的加强筋布置图?

答:应提供加强筋布置图,且与结构计算书中加强筋的布置方式一致。

第十五章 热工节能

1、对于改造工程,由于当初实施时无节能或节能要求比较低,且业主并没有进行改造建筑专业送审,只改造外立面幕墙;而幕墙送审需提供相应审图合格的节能计算书,请问如何处理?

答:需提供原建筑节能报告,或同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经审图合格的建筑节能报告。

2、幕墙热工计算时,我们的判断依据是主体建筑节能报告还是相关节能的规范要求?若按建筑节能报告,经常出现要求过高,实现不了或者非常难实现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7.1条规定:建筑幕墙、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系统热工设计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要求。

同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3.1.2条规定:当工程设计变更时,建筑节能性能不得降低,且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3、幕墙热工计算的准确性,是否要求幕墙系统进行有限元计算?幕墙隔热条与压板是否要求通长布置?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7.1.9条规定:构件式明框幕墙固定玻璃的压板应连续条形设置。

幕墙热工计算采用的方式,由设计单位根据幕墙构造形式确定。

4、某些情况建筑要求的幕墙完成面已定死,导致立柱与结构面间距过小,使土建保温层在立柱接触的地方需要减薄,是否可以?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7.12条规定:幕墙保温及断热构造设计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的相关要求。有热工要求的透光幕墙应采用有断热构造的幕墙系统;非透光幕墙应采用保温材料进行保温处理。幕墙与围护结构平壁间(除结构连接部位外)不应形成热桥,并宜对跨越室内外的金属构件或连接部位采取隔热断桥措施。

根据以上要求,幕墙设计时不应减薄原建筑保温层。若结构连接部位因干涉不得不减薄时,应进行整体加权计算,保证幕墙非透光部位的整体热工性能不被减损。

5、普通铝合金立柱与铝合金压板之间加尼龙垫块阻断了热量传递,是否可视为断热构造?还是必须采用断桥隔热型材。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4.7.16条规定:明框玻璃幕墙的金属型材应采用隔热型材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隔热措施。

根据以上要求,尼龙垫块可视为其他有效的隔热措施。

第十六章 其他

1、U型玻璃能否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使用?是否为幕墙审查范围?

答:《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32/T4065-2021第3.4.9条规定:玻璃幕墙用U形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用U型玻璃》JC/T867的规定。根据以上要求,U型玻璃可按幕墙送审。

2、砌筑陶砖、砌筑石材、玻璃砖、保温一体板等,是否在幕墙审查范围?

答:不属于幕墙施工图审查范围。

3、橱窗玻璃是否为幕墙审查范围?

答:属于幕墙施工图审查范围。

4、是否需要提供门窗的五金件配置图?

答:应根据门窗的设计要求,明确五金配件的规格及相关技术参数。

附表1:

原主体建筑设计与幕墙设计情况确认单

项目名称:

幕墙设计单位(公章):

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

1.png

注:1 幕墙设计对与原主体建筑设计有局部调整修改时,应说明调整修改原因及内容。

2 幕墙设计涉及以上内容有调整修改时,应说明原因及内容,同时应有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进行幕墙设计施工图审查。注:1 幕墙设计对与原主体建筑设计有局部调整修改时,应说明调整修改原因及内容。

3 送审的幕墙设计施工图文件应有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确认签章。

原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签章):                                    

结构专业负责人(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