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的走廊通道的尺寸

按照国家标准高层住宅公共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普通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0m。

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措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