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的外墙三层以上应在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宜大于40m;每扇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00m2,且其净宽不应小于0.90m,净高不应小于1.00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宜大于1.20m。灭火救援窗外侧应有灭火救援专用标识。

 

    2.特大型、大型商业建筑营业厅在五层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两座疏散楼梯直通屋顶平台;屋顶平台两座疏散楼梯之间应有不少于200m2的临时避难区域或通向另一防火分区楼梯间的室外敞开疏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