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2. 施工用电检查评定的保证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一般项目应包括:配电室与配电装置、现场照明、用电档案。

3. 施工用电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2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3 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 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5)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 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4. 施工用电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2 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 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3 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