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场所高度风险区安全防护设计规定有哪些?

  1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采取实体防护措施。
    2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1)存款业务区应有2 路以上的独立防区,每路串接的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超过4个。
    2)营业场所门外(或门内)的墙上应安装声光报警装置。
    3)监控中心(监控室)应具备有线、无线两种报警方式。
    3 各业务区(运钞交接区除外)应安装入侵报警系统。
    1)应能准确探测、报告区域内门、窗、通道及要害部位的入侵事件。
    2)现金业务库区应安装2 种以上探测原理的探测器。
    4 各业务区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应能实时监视银行交易或操作的全过程, 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2)存款业务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
    3)运钞交接区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整个区域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4)出入口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5)现金业务库清点室的回放图像应是实时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复点、打捆等操作的过程。
    5 各业务区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和声音/图像复核装置。
    1)存款业务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安装联动互锁门。
    2)现金业务库守库室、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可视/对讲装置。
    3)在发生入侵报警时,应能进行声音/图像复核。
    4)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地探测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
    5)对现金柜台的声音复核应能清晰辨别柜员与客户对话的内容。
    6 现金业务库房出入口宜安装生物特征识别装置。
    存款业务区采用“安全柜员系统”时,安全柜员系统的音、视频部分应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机组合,并符合要求。
    7 监控中心应设置安全管理系统。
    1)安全管理系统应安装在有防护措施和人员值班的监控中心(监控室)内。
    2)应能利用计算机实现对各子系统的统一控制与管理。
    3)当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应影响各子系统的独立运行。
    4)有分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设在有安全管理措施的区域内。对具备远程监控功能的分控中心应实施可靠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