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00kV变电所直流系统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 为保证对直流系统负荷可靠供电,500kV 变电所宜装设两组110V 或220V蓄电池组。当采用弱电控制、弱电信号时,还宜装设两组48V 蓄电池组。以上蓄电池组均不设端电池。220~330kV 变电所应装设一组110V 或220V 蓄电池组。
    2 110V 或220V 的蓄电池组,其容量应按下列要求选择:
    一、对控制、信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等经常性负荷,每组按全所全部负荷的100%考虑;
    二、对事故照明,每组按全所全部负荷的100%考虑;
    当用逆变器作为事故照明电源时,每组蓄电池也可按事故照明用逆变器实际连接的台数和容量考虑;
    三、对通信、远动的事故负荷和直流油泵等事故负荷,按两组蓄电池平均负担考虑。
    48V 蓄电池组,每组的容量可按全部负荷的100%考虑,以便于两组蓄电池组互为备用。
    在计算蓄电池组容量时,全所事故所用电停电时间按1h 计算。
    3 蓄电池容量的计算应按以下条件并选择较大者:
    一、满足全所事故停电时的放电容量;
    二、满足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的容量;
    三、按最严重的事故放电方式校验蓄电池的容量,仍能满足直流母线电压最低允许值的要求。
    4 每组蓄电池的蓄电池个数,应按在正常浮充电方式下,保证直流母线电压为额定电压的105%选择,并校验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直流母线电压,均不超出直流用电设备
所允许的电压波动范围。
    5 蓄电池组的充电和浮充电设备选用晶闸管整流装置时,其套数宜按下列要求选择:
    一、有两组110V 或220V 蓄电池的变电所,除每组蓄电池各装一套浮充电用的晶闸管整流装置外,全所再装一套充电与浮充电兼用的晶闸管整流装置作为备用;
    二、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时,宜装设一套充电与浮充电兼用的晶闸管整流装置和一套浮充电的晶闸管整流装置。
    三、48V 蓄电池,每组各装一套充电与浮充电兼用的晶闸管整流装置。
    6 变电所的110V、220V 和48V 直流系统宜采用分段单母线的接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