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厂用电接线的要求是?

答:各机组的厂用电系统应是独立的。

全厂性公用负荷应分散接入不同机组的厂用母线或公用负荷母线。

充分考虑发电厂正常、事故、检修、启动等运行方式下的供电要求,尽可能地使切换操作简便,启动(备用)电源能在短时内投入。

充分考虑发电厂分期建设和连续施工过程中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特别要注意对公用负荷供电的影响,要便于过渡,尽量减少改变接线和更换设置。

对200MW及以上大型机组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交流事故保安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