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地下室建筑的结构嵌固部位选取原则

一、有地下室

1、地下室顶板与室外地坪高差小于1/3本层

2、地下室的剪切刚度不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剪切刚度的2倍。

3、地下室外墙与上部结构相距较远时(主楼在该边地下室外墙边长一半以外),外墙不宜参加计算。

如上不满足,可取人防层顶板处做嵌固端(人防层的剪切刚度应大于首层的2倍),如都不满足可取底板做为嵌固端。

除在顶板嵌固外计算时均应以本层嵌固和顶层嵌固作二次计算比较取用。

二、无地下室

1、若基础埋置深度较浅,可取基础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2、若基础埋置深度较深,多层剪力墙或砌体结构当有刚性地坪并配有构造钢筋时,可取室外地面下500mm处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

3、多层框架结构,当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埋置深度又较深时,可在±0.00以下适当位置设置基础拉梁,此时宜取基础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并将从基础顶面至首层顶面分为两层,基础拉梁按框架梁进行结构分析。

4、对于60米以下剪力墙结构且基础埋置较深时,当采用上述做法无法满足当地相关的设计要求时,可考虑在±0.00以下适当位置加厚剪力墙形成“短墙”(宜使短墙厚度不小于2倍墙厚),可取短墙顶面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宜做配筋刚性地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