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地下工厂多数是利用人防工程或楼房地下室改作生产车间,其特点是机器设备小型、密集,原料产品多系可燃,电气设备多而零乱。根据这一情况,地下工厂的消防工作应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1)工作间的成品、半成品仓库应分开存放,且应严格控制仓库的贮存数量、品种和面积。

  (2)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潮、防霉型产品,动力和照明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严禁乱接乱拉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当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3)生产场所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并保持疏散走道畅通,事故照明正常。

  (4)地下工厂应按面积和火灾危险性大小,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对加工使用化纤织物、塑料、皮革等的生产车间,应特别加强防、排烟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