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及施工中如何保证指标?

   生活饮用水应为无色、无味、透明、不含有毒物质,大肠杆菌数等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颁布的用水标准。
    在我国,一般在城市内生活饮用水是靠自来水厂对水源(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进行沉淀过滤净化、消毒处理成合格的饮用水方可输送至用户。而在农村乡镇及人口分散的地区,当不具备集中处理水源的条件时,也应对饮用水源进行检测(如井水等),不合格者应进行沉淀及药物处理后方可饮用.对由于水灾、地震或战争而污染的水源更应严密监视,并及时进行对饮用水的消毒及处理成合格水再供应。
    在实际生活中,还会发生由于对饮用水在输送、储存中的二次污染情况,因此在施工中应保证采用合格的管材、严密的接口,以达到水在输送中不被污染。在管理贮水池(箱)时,应及时作好清洗及消毒的工作,才能保证饮用水不被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