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自2003年开始,时至今日已超过15年,然而却经常遇到部分人士分不清“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这就需要检讨相关院校的专业教学质量了,包括我在内。

下文算是一个简单的解释,以供参考。
什么是定额?直观的理解就是“规定的额度”。什么“额度”?相对学术一点的解释:每完成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值得说明的是,任何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都有“定额”,即各种要素的消耗数量标准。这样一来,无论是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都离不开定额。
现实中把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概念混淆或分不清区别的,应该是对我国工程计价的演变历史不太清楚。下图是一个大致的演变过程,图是天津理工大学尹贻林团队做的,借用一下了。
所以,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的定额计价,核心要点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各种要素消耗量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不得随意变动,当年还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说法。
所谓清单计价,核心要点是指各类要素的数量消耗均由市场决定。由市场决定,即由企业自主确定,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项目自身的特点以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根据测算、统计分析或其他途径自主决定每完成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为了便于管理且便于成本控制等,这就要求企业自行编制、或统计每完成单位合格产品的各类要素消耗量标准,即企业定额。确定造价时依据清单项目特征对若干企业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的综合,并依据各类要素的市场价格最终确定”综合单价“——即所谓的组价,进而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完成造价的确定。详见下图(这是我自己做的 )。
然而,现实中很多企业没有编制自主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或结算时依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或在此基础上做适当的修改作为企业定额。这也许是某些人认为现在还是“政府发布定额且要强制执行”的原因了。其实,政府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只是一个参考,最主要的作用也许就是为政府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提供依据了。而事实是:即便政府投资的项目,其最终签约的价格依然是投标的企业报价,而企业报价并不要求严格依照政府部门发布的“定额”。(某些“规费”必须依照政府规定,但规费不参与竞争)
对比当年的说法,现在看来,“量”也不控制了,“价”也不指导了,反而是部分”费“不得随意竞争了。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核心依据都是”每完成单位合格建筑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区别只是在于这个“数量标准”是由政府发布且要求在一定行政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统一执行的,还是企业自主编制的。至于各要素的单价,始终是“市场上最活跃的因素”,按相关规定适时调整就行了。
所以,今后不要以为清单计价就没有定额,清单计价的基础依然是“数量标准”,只不过“数量标准”理论上由企业自主确定,而非某个部门规定。
 
顺便说一句: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建办标〔2020〕38号)已经明确提出:……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