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2、配管工程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3、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单线“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项目基价中,不得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 以上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4、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木、砖、混凝土结构)以及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5、绝缘子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绝缘子形式(针式、鼓形、蝶式)、绝缘子配线位置(沿屋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木结构、顶棚内及砖、混凝土结构,沿钢支架及钢索)、导线截面积,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绝缘子暗配,引下线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缘距离的长度计算。
6、槽板配线工程量,应区别槽板配线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导线截面、线式(二线、三线),以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7、塑料护套线明敷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导线芯数(二芯、三芯)、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8、线槽配线工程量,应区别导线截面,以单根线路“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9、钢索架设工程量,应区别圆钢、钢索直径( 6、 9),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10、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胃制作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截面、花篮螺栓直径(12、16、18)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11、车间带形母线安装工程量,应区别母线材质(铝、铜)、母线截面、安装位置(沿犀架、梁、柱、墙,跨屋架、梁、柱)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2、接线箱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接线箱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3、接线盒安装工程量,应区别安装形式(明装、暗装、钢索上)以及接线盒类型,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14、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子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15、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下表规定的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