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囱

1烟囱根底。根底与筒身的划分以根底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根底,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
 
2烟囱筒身。
 
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2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体积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XHxCxπD式中V--筒身体积;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每段筒壁厚度;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己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
 
3囱身全高≤20m,垂直运输以人力吊运为准,如使用机械者,运输时间定额乘以系数075,3;囱身全高>20m,垂直运输以机械为准。
 
4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以及混凝 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5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工程。
 
6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