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标准与程序是什么?

在招投标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保密和独立的原则下工作。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保密和独立的原则下工作。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方法包括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