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投标的新人小白来说,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陌生的词汇术语,其实不然,在我们所常见的各个工程项目中大部分都是工程建设项目。我们在这篇来一起详细了解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吧!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并不限于建筑物和构筑物,即工程是指所有通过设计、施工、制造等建设活动形成的有形固定资产。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构成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件:一是与工程不可分割,二是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从设计、施工进行判断,需要与工程同步整体设计、施工的货物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可以与工程分别设计、施工或者不需要设计、施工的货物,属于与工程建设无关的货物。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适用《招标投标法》。

好啦,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了,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包括很多组成部分,如设计、材料、设备、人员施工、监理等,需要我们钻研透并结合实际经验来进行工作。

通过统一概念术语避免扩大或者缩小两部法律的适用范围。由于《政府采购法》第2条定义的工程,与《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用语上有所不同,加之《招标投标法》未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定义,实践中出现了利用这两部法律概念术语的不统一来规避法律的现象。本条从两个方面作了规范。

(一)与《政府采购法》工程定义做了衔接。参照《政府采购法》工程定义,本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需要说明的是,建设工程并不仅限于构筑物和建筑物。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工程是指所有通过设计、施工、制造等建设活动形成的有形固定资产,要避免对工程作扩大化理解,如将“希望工程‘、“五个一工程”、“系统工程”等概念化的协作活动理解为建设工程.从而防止不适当地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纳入《招标投标法》调整范围。

(二)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内涵和外延。本条第1款规定,《招标投标法》第3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据此,与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投标活动,也应当适用《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