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性发展壮大,固投也伴随着稳步增长。搞好建筑工程造价的调节成为了调节项目投资的关键环节,与此同时此项工作任务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主体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工程项目中怎样把建筑工程造价的形成调节在准许的工程造价额度内,合理使用人力资源、资金、物力资源获得比较好的投资收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成为了工程造价管理调节的首要问题。以下仅就项目建设设计、具体实施、竣工结算环节的工程造价调节谈一些观点:

一、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长期以来我们把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实施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公开招投标、竣工结算!

这样做尽管看起来有一定效果但与项目前期工作-工程设计比起来,只能算是事倍功半。从国内外大量的统计实例中可以看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是从投资决策至初步设计结束,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约为70%:施工图设计结束至施工开始,即使通过各种技术措施努力节约工程造价但效果仍不明显,影响程度仅为5~10%.由此可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投资决策作出后,控制工程造价就在于设计阶段。把竞争机制引入设计中来实行设计招标选择一家具有竞争、创新意识的设计单位,剔除那些设计过于保守、过于经验主义的设计单位:

推行“限额设计”。保证各专业在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超过已批准的投资额。

(三)做好设计方案比选,设计方案不能仅考虑目前一次性投资的大小,建设项目的费用是一个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选择的方案必须满足目前的功能要求及长远发展要求。

(四)认真做好设计审查工作,为以后减少设计变更做好准备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最大的阶段,而且项目实施周期跨度大,加强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显得非常重要,选择质量保证、进度满足、经济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尤其重要。

(一)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 

1、公开招投标,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是我国工程造价制度改革和招投标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在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招标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作用明显。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招投标阶段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已不适应,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投标是必然趋势。建设部颁发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推行工程量消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效措施。

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有利于正确评价企业实力,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可减少重复计算工程量的繁杂劳动,简化招投标报价工作,减少工程结算中扯皮与纠纷逐步与国际上“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惯例接轨深化工程计价主要依据市场变化动态管理的改革,为我国承包商走向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同时做好评标、定标工作,本单位评标能力有限时,可从政府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协助评标。尽量避免串标、议标、变相议标的发生。

2、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推广,业主与施工方共同承担工程风险保证工程量清单数量的准确性就变得越来越重要防止漏算、错算,给施工方提供增加工程量的机会。

3、要重视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和甲乙方的图纸会审,尽量把设计漏洞消灭在合同签订前减少设计变更工程建设中多方面的设计变更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大,不仅影响工期,还会使造价失控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推广执行施工单位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确定不变的,因此工程量的增大意味造价的增加。

4、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是指从制定招投标文件、选定承包商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任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

签订合同时合同文本尽量选用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式),合同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清楚、标的额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计算方式明确;文字表达严谨、细致,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和词语。相关费用尽量包死,少留活口,以免日后产生甲乙双方责任不清扯皮现象。

(二)严格控制审查现场签证。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往往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签证”的方式来获取利益,所以建立严格的签证管理制度,杜绝不实及壶假签证的发生:首先强调签证的处理要及时其次是签证发生时签证审核人员一定要到现场实测实量。基础土石方工程为隐蔽工程,应引起足够重视的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合同不明确,最容易发生追加签证:施工方式的采用是机械挖土还是人工挖土?施工机械的选用,是挖掘机还是推土机?地下水位情况,是否需要降水?如需降水是采用哪一种施工方式降水?是否已确定土源及余土外运的具体地点挖、运、回填土、石方的运距为多少?

(三)加强设计变更管理。1、对工程造价影响比较大的设计变更,必须先计价后变更,从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2、设计变更方案一经确定,马上执行,变更越早执行,对工期及造价的影响就越小。

(四)如果工程项目涉及到甲供材料,应严格控制甲供材料的数量与价格,对于甲供材料数量比较多的工程,材料的价格是主要控制目标,应严格把关。

三、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的最后一环,若不严格把关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细致地搜集各种相关资料,尊重实际,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良性循环。

(一)设计变更,隐蔽签证资料是否完整、合理,设计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对不符合变更手续要求的,不能列入结算。同时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也不应列入结算,

(二)深入工地、掌握工程实况,审查每一项工程变更是否其正实施,是否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是否有丢、甩项工程,该追加的追加,该扣减的扣减,实事求是。

(三)项目工程施工量及单价套入层面。项目工程施工量应严格遵照国家统一要求的项目工程施工量规范计算出来而单价用则依照以下办法开展:合同协议中已经有适用变动工程项目的单价按已经有的单价变动合同协议工程款:合同协议中仅有参考变动工程项目的单价,可以参考相近单价变动合同协议工程款:合同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动工程项目的单价,由项目承包人或发包方明确提出合理的变动单价经双方确定后实施

(四)核查相关费用的计取。建筑工程计取规范应按合同协议中订立的相关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指数开展计算出来,并考虑到中标下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