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价构成

水利工程工程部分费用由工程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组成。工程费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组成。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和税金组成。

企业的施工成本由直接费和间接费组成。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不等同于工程费用或工程造价。工程费用或工程造价是从项目法人角度来说,而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则与合同内容密切相关。

2 :基础单价

基础单价是计算工程单价的基础,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电、风、水预算价格,混凝土材料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工长。

(2)材料预算费用: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分别按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采购及保管费,按现行计算标准乘以1.10调整系数。

(3)施工机械台时费:第一类费用(折旧费、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组成,定额以金额形式给出。根据规定: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的折旧费除以1.15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10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第二类费用(机上人工及动力、燃料消耗费,机上人工按中级工预算单价计)。

(4)混凝土单价:根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文)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其材料单价应按基价(不含税价)200元/m³计入工程单价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

(5)施工用电、水、风单价

施工用电、水、风的价格组成基本相同,由基本价、能量损耗摊销费、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3、建筑工程单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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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其他材料费(主要材料费之和);零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之和);其他机械费(主要机械费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