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大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是否普遍,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反映市场经济规律,更有利于风险合理分担,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进行。 

报价要点

(1)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部分应按分部分项项目进行报价。

(2)高层建筑施工人工降效费用等应结合项目情况确定,可不为其单独列出工程量清单项目。

(3)塔吊租赁等特殊措施项目也可按其他项目报价。 

(4)工程量清单须对中项目特征内容进行描述,否则代表无需报价与施工。

(5)如投标人未对具有特征描述的项目进行报价,则表明其费用含在其他项目之中,遇到设计变更等情况时由双方重新商定产生的费用。

深化设计

(1)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是确保深度满足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准确,并在清单中细化完善工程量数量。

(2)补充清单中的缺项项目应结合计价规范补充,注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与计量单位。

(3)清单数量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的计算结果应由招标人确认,不同意处应作出书面修改,由招标人行使决定权。

风险控制

(1)推行企业施工定额,建立、完善企业自主定价机制。针对市场的变化建立和完善企业定额,使企业能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不断地调整优化企业内部结构。

(2)加强工程造价人才和工程咨询人才的培训,通过学习借鉴、调查研究和试点城市工程积累经验。

(3)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作为分析报价差异的参考,不作为中标直接依据,间接起风险分担的的作用。

(4)选取高水平的评标评委以有效地评估施工方案和工程造价的对应关系。

确定单价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则按合同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则参照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如果合同未做约定,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