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出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其中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就这一条,就将人力成本增加了许多,我们假设一个10万平米的项目,那么需要大约300名工人,每个工人都需要交纳保险,每名员工一个月的保险费用,企业需要负担约700左右,我们大约计算,一年就是8500元,300人就是255万,如果辞退员工,还要支付至少两个月的工资,哪怕合同到期,也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所以一些利润不高的中小总包,可能会因此雪上加霜,具体请看下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

1、建立全国统一服务信息平台,项目部动态履职信息一网打进,该平台又是将是行业治理的一把利剑。

(1)建立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2)各地方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3)企业数据及时上传:建筑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建筑业现场履职信息将全网覆盖,这将是继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社保交纳信息全国联网后,又一把市场监管的利剑!

2、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3、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4、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5、已录入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建筑工人,1年以上(含1年)无数据更新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记录相关信息,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6、施工现场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

7、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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