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一个项目,在做工程预算的过程中,有几个不成文的小技巧,可以注意一下:

1、投机:即抓住对方忽略的地方,来争取提高造价;

2、力争: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为己方创造利润的小项目;

3、观察:抓住对方预算员的缺点(指的是工作中容易疏忽大意的地方);

4、放低姿态:要给对方留一个开始时的好印象,必要时要让他以为我的能力不如他,也就是要多请教他,把他给捧起来。

- 结算技巧 -

目前,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想尽一切办法多要一点。

作为建设方预算人员,某网友通过3年多的实践,总结出了几条施工方常用的结算技巧,供大家参考。

1、虚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

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

3、曲解合同条款;

4、含糊洽商部位。偶在施工单位工作时,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偶多要了600多万元;

5、涂改洽商内容;

6、变换定额编号;

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的加大;

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

9、虚增工作项目;

10、不光明的手段。

暂时总结这几条,大家还发现或使用的技巧,希望能补充一下,以供大家学习!

- 项目结算经验分享 -

某大项目,项目部下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经营等五个主要部门。从经营部门的职责来说,无非收支两条线。对甲方多要钱,对分包队伍, 别多给钱。

1、开源节流

如何才能开源呢?工程承包签订的是总价固定的合同,当初投标时,采取了低价投标的策略,业内流行一句话“低价中标占领市场,工程索赔赢得利润”。可见,在工程进行中如何创造盈利点,是工程是否盈利的关键,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树立全员经营意识。要每个人明白,我们告别父母,分别妻儿,不仅仅是来这里搞奉献来了,更重要的是来挣钱来了,如果工程赔了,干的再漂亮,也是不合格工程。

2、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了

合同内不必说。总价承包,该多少就多少。但是,工程之外的委托、工程量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索赔证据等等就该拿上桌面了,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那么,对不起,这部分活算是做义工了。

这些文字性的资料如何写,写些什么内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说工程量签证吧,如果只是叙述一下干了什么工作,那时远远不够的。既然是工程量签证,那么就必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要用数字说话。一些关键性的参数一定要写清楚。

我所在的这个工程,就因为工程进行过程中没有能及时签回签证,失去了结算的依据。尽管后期补了一些,但,一来不可能补全,二来,补签证的难度很大。因为工程已经结束,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其间,公关费用自然是少不了的啦!!工程进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签证,甲方没有理由不签,顶多是拖拉一阵。另外,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所以,签证要及时、有效、全面。该要的钱,一分不能少!

还有一点,等工程结束了,其他部门的人都走了,只剩下经营部的人,所以,补签证的苦绝对够尝的。所以工程进行时,经营口的人也要主动和工程口的人做好沟通,督促其办回签证。当然了,大家平级部门,要注意交流方式啦。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然而,这只是法律规定,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况。

法律上平等的双方,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在中国,就目前形势而言,甲方处于强势地位,乙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对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

比如:涉及施工主材,必须写明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质量标准以及材料乙供还是甲供,费用的承担方。

3、某实际结算案例中,签证的重要性

除了正式工程之外,还有许多合同之外的零星委托工程。在这些甲方签字的工程量签证单,有很多涉及材料的单子,没有明确材料的供应方,结果工程结束后结算时,审计要求明确所有材料的提供方。这是再找甲方签字,且不说签字过程的麻烦,真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解决。

当初,工期压缩了3个月,工程进度成了工程的首要问题。工程技术人员一头扎进工程。哪里管工程量的签证,他们也的确没有时间琢磨签证的质量。应该设专门的工程资料员的岗位,就搞各种要钱的签证。

甲方的强势,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按说结算办法应有双方共同商定,但是,往往是甲方以上级文件的形势给承包单位下发结算办法,规定结算依据,取费办法。这还不算什么,更有甚者,甲方还会多次变换其自己制定的结算办法,以致于承包单位的结算人员疲于修改结算书。

我就亲身经历了这种恼人的事情,一开始,工程上出具了大量的“工程联系单”。到工程中后期,甲方下发文件。此“工程联系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要求全部改为工程签证单。我们风风火火的把联系单改为甲方要求的签证单(其间,损失掉部分单子是肯定的)。不料,工程结束,甲方又下文,规定了可作最终结算依据的几种单据,工程签证单赫然除外。我们又怀着愤怒把签证改请甲方下工程委托函(手续繁琐,要经过甲方多个部门,层层下狠刀),而此期间我方工程人员陆续调走。最后,仍有一部分签证没能下委托,只有预算人员自己跑了。如此又损失掉一批单子。而且结算时间一拖再拖。呜呼!哀哉!痛定思痛,我认为:在承包工程中,越早就结算办法与甲方商定法律性文件(如正式作为承包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越对承包方有利。预则立,不预则废!

还有一点。我们都是按图纸施工的,如果材料是甲供,那我们就是按图纸向甲方领料。而在实际施工中,常出现实际材料需要量大于图纸设计量,对于总包合同,增量在一定幅度内是不调整合同价的。所以,我们往往会忽略及时向甲方要签证,一般为了限制施工单位浪费材料,合同规定有限额领料条款,超过限额是要抵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秋后算账时,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帐。所以,施工过程中一旦有超图纸量领料的,一定要向甲方和设计单位要文字性的认可证明。

对于没有及时签证的原因,我个人分析有如下三点:

⒈施工单位管理不完善,一味的追求工程质量、进度,而忽视了要钱的签证。

⒉业主变换结算政策,以前的某些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而只能按业主的意思改换其他形式的签证。

⒊施工期间,业主、监理以种种理由拒签或缓签所致。

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最后总结:

钱是算出来的,所以关键还是看跟结算的人是否在行能否把该算的全部算,可以算的也算进去,这样积累下来,数目就应该不小了。总之,人际、经验等都行的话基本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