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的投标限价,即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价格。

工程类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现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其编制依据包括:

1、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如《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等;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

服务类招标包括勘察、设计和监理。勘察和设计最高投标限价可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编制;但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价,招标人自主定价。监理最高投标限价可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

货物类价格控制主要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者市场价格来确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同,一般应包括出厂价(到岸价)、运输费、检测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税金等相关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应随招标文件发给各投标人,或者在开标前公布在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