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砖混住宅楼: 

1.按照户为单位计算套内面积;(住宅) 

2.计算公摊面积:(1)外墙皮一半面积; 

(2)楼梯间面积; 

3.计算公摊系数K外=外墙皮一半面积/ 套内面积(包含楼梯间面积) 

计算公摊系数K21=共有面积(楼梯间面积) +共有分摊面积(楼梯面积*K外)/ (套内面积) 

4.计算销售面积=套内面积×(1+公摊系数K外+公摊系数K21 ) 

二、底层框架、上部砖混住宅楼 

1.按照户为单位计算各套套内面积;(商业、住宅) 

2.计算公摊面积: 

(1)一至顶层外墙皮一半面积; 

(2)商用部位楼梯间面积(不含商业自用的); 

(3)住宅部位的楼梯间面积(不含住宅自用的) ; 

3.计算公摊系数: 

(1)计算公摊系数K外=外墙皮一半面积/ 套内面积(包含楼梯间面积)

(2)计算全楼公摊系数K21=商用部位楼梯间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商业部位楼梯间* 

K外) / 住宅套内面积+商业套内面积 

(3)计算住宅公摊系数K22=住宅部位的楼梯间面积+共有分摊面积(住宅部位楼梯间* 

K外) / 住宅套内面积 

4.计算销售面积: 

商业销售面积=商业套内面积*(1+公摊系数K外+全楼公摊系数K21 ) 

住宅销售面积=住宅套内面积*( 1+公摊系数K外+全楼公摊系数K21 + 住 宅公摊系数K22 ) 

三、纯住宅的小高层、高层住宅楼(带地下室) 

1.按照户为单位计算各套套内面积(地下室各套面积、住宅各套面积) 

2.计算公摊面积: 

地下室公摊面积 

(1)地下室外墙皮一半面积(无粉刷及外保温); 

(2)地下室公摊面积:地下室的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 

±0.00以上公摊面积 

(1)±0.00以上外墙皮一半面积 

(2)全楼公摊面积:为本楼服务的大堂、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公共部分面积; 

(3) ±0.00以上公摊面积: ±0.00以上楼梯间、电梯间、走道等公共面积; 

3.计算公摊系数: 

(1)计算地下室公摊系数K外1=地下室外墙皮一半面积/ 地下室套内面 积(包含地下室的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 

(2)计算地下室公摊系数K11=地下室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地下室公摊面积* K外1) /地下室套内面积 

(3)计算±0.00以上公摊系数K外2 =±0.00以上外墙皮一半面积/ ±0.00以上套内面积(包含±0.00以上楼梯间、电梯间、走道、为本楼服务的大堂、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公共部分等公共面积) 

(4)计算全楼公摊系数K21=全楼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全楼公摊面积* K外2 ) /(地下室套内面积+地上套内面积) 

(5)±0.00以上公摊系数K22=±0.00以上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 ±0.00以上公摊面积* K外2 ) /地上套内面积 

4.计算销售面积: 

地下室销售面积=地下室套内面积*(1+地下室公摊系数K外1+全楼公摊系数21 +地下室公摊系数K11 ) 

±0.00以上住宅销售面积=±0.00以上住宅套内面积*(1+±0.00以上公摊 系数K外2+全楼公摊系数K21 +±0.00以上公摊系数K22 ) 

四、底部商业、上部住宅结构住宅楼的销售面积(带地下室) 

1.按照户为单位计算各套套内面积(地下室各套面积、商业套内面积、住宅各套面积) 

2.计算公摊面积: 

地下室公摊面积 

(1)地下室外墙皮一半面积(无粉刷及外保温); 

(2)地下室公摊面积:地下室的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 

±0.00以上公摊面积 

(1)±0.00以上外墙皮一半面积; 

(2)全楼公摊面积:为本楼服务的大堂、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公共部分面积, 

(3)±0.00以上公摊面积:商用部位楼梯间、电梯间等面积(不含商业自用的); 

(4) ±0.00以上住宅公摊面积: ±0.00以上住宅部位的楼梯间、电梯间、走道等面积(不含住宅自用的)。 

3.计算公摊系数: 

(1)计算地下室公摊系数K外1=地下室外墙皮一半面积/ 地下室套内面积(包含地下室 

的公共走道、楼梯间、电梯间) 

(2)计算地下室公摊系数K11=地下室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地下室公摊面积* 

K外 1) /地下室套内面积 

(3)计算±0.00以上公摊系数K外2=±0.00以上外墙皮一半面积/ ±0.00以上套内面积 

(包含±0.00以上楼梯间、电梯间、走道、为本楼服务的大堂、电梯机房、设备房等共有共用部分面积) 

(4)计算全楼公摊系数K21=全楼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全楼公摊面积* K外2 ) / 

(地下室套内面积+地上套内面积) 

(5)计算±0.00以上商业及住宅公摊系数K22= ±0.00以上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 

( ±0.00以上公摊面积* K外2 ) 

(6)±0.00以上住宅公摊系数K23= ±0.00以上住宅公摊面积+共有分摊面积( ±0.00 

以上住宅公摊面积* K外2 ) /地上住宅套内面积 

4.计算销售面积: 

地下室销售面积=地下室套内面积*(1+地下室公摊系数K外1+全楼公摊系数 K21 +地下室公摊系数K11 ) 

±0.00以上商业销售面积=商业套内面积*(1+公摊系数K外2+全楼公摊系K21 + ±0.00以上公摊系数K22 ) 

±0.00以上住宅销售面积=±0.00以上住宅套内面积*(1+ ±0.00以上公摊系数K外2+全楼公摊系数K21 ±0.00以上公摊系数K22 + ±0.00以上住宅公摊系数K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