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目前,由于大部分民营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势力较弱,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改制尚在进行中,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健全,企业产权不清。我国自从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以来,在公开、公平、公正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招投标过程中围标的案件屡有发生,给建筑市场带来严重的危害。 

    建筑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准入制度,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较低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提高中标率,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已在改制中的国有施工企业因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也乐意出让其资质,甚至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从而使围标的行为越来越猖獗。 

    围标是招投标活动过程中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较强的一种现象,在现有的制度下,只有通过资格后审和合理低价中标才能真正杜绝围标现象,使围标的在招标前或投标过程中及时发现或制止。 

    2、围标 

    2.1 围标的涵义 

    所谓围标,是指在某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通过一定的途径,秘密伙同部分投标人或招标人共同商量投标策略,串通投标报价,并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书,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以非法手段赢取中标的一种违法行为。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招标人、评标专家往往被引诱成为“围标集体”中的一员,甚至发展到投标监督人。围标分:不完全围标与完全围标两种。不完全围标,即同一个投标者以两个以上不同施工企业的名义投标同一工程项目,但同时也存在两个以上真正竞标者。而完全围标,即对同一个标的,表面上是多个不同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实则只有一个真正的投标人,该工程不管评标结果如何,最后真正中标者为同一个承包商。 

    2.2 围标的特征 

    2.2.1围标人联合多个承包商,进行合谋围标 

    按照伯川德竞争模型,即使市场上只有两家对称的寡头企业,也会按照边际成本法则定价且获得零利润。这样,使得承包商具有了降价的激励,努力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然而,在现实中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 卡他尔模型:如果先行动的甲企业预测到乙企业在看到自己选择“不降价”后也会同样选择“不降价”,从而两个企业通过协商结成价格同盟。这种合谋在招投标过程中进一步被发展为围标行为,即围标人联合多个承包商哄抬建设成本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 

    2.2.2一个承包商多家挂靠施工企业进行围标 

    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单位或个人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做各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书,以各个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任务。对于一个标的,表面上各个投标主体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各份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真正的投标者都是同一个老板或包工头,通常情况下,被挂靠的大多数是资质较高的国营施工企业。产生这种现象是因为在建筑市场实行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双重准入的过程中,由于传统理念的因素,往往侧重于企业资格,而忽视个人执业资格。 

    2.2.3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无奈陪同围标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退出机制不够完善,行业退出壁垒较高,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难以退出建筑市场,故在一定利益驱动下会选择陪标。通常,阻碍亏损企业退出的原因包括资产专用性、退出的固定成本、内部战略联系、情感障碍等。资产专用性很强的企业退出该行业后,它所拥有的资本就有可能成为沉没资本,从而使得企业退出具有很高的成本,所以会参与围标人发起的围标行为以期获得一定利润来支撑企业生存。 

    2.3围标的后果 

    通过围标提高报价,承包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旦成功即可获得高额利润。当出现多家围标时,导致实力较强的投标人不中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腐败行为。其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违背了招投标的目的,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使得人民财产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个别围标人中饱私囊。 

    3、资格后审 

    3.1资格后审的涵义和特征 

    3.1.1资格后审的涵义 

    资格后审,顾名思义,就是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指资质、法人主体、履约能力、技术装备、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标准;符合性检查是指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评审,其实就是初步评审中判定重大偏差的过程。 

    3.1.2资格后审特征 

    对需要招标建设的工程,招标人首先要在招标公告中列明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各项资格条件,不得拒绝任何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律取消报名环节,不再限制投标人数量,满足各项资格条件的各投标单位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人统一使用招标文件范本,在范本中设置专门章节,详细规定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格后审资料的组成、装订、密封和标记,资格后审的标准和方法。 

    笔者公司的经验:首先是从把好招标公告关入手,在条件设定上取消限制性条款,防止招标人量身定做。二是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统一上网,在招标公告内容上增加了潜在投标人可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凡来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施工图)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和市场工作人员必须对购买人单位和数量严格保密,落实保密责任制和泄密责任追究制。三是取消现场集中踏勘和集中答疑环节,改为自行踏勘,答疑改为网上提问、网上下载。 

    在开标会议程序上,招标文件把资格后审安排在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进行。资格后审的主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后随即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退回,不进入唱标程序。 

    在招标文件的评标程序中除了对标书的纵向符合性评审,还增加投标文件的横向符合性评审。目前,评标方法中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往往只注重投标单位的纵向独立性评审,即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作独立的检查,看各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有无显着差异或保留,称之为纵向评审。相对于评审过程中各标书的相互检查比较,称之为横向符合性评审。通过标书横向的初步符合性评审可以找出的围标行为,剔除不正当竞争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当然,资格后审增加了评标委员会的工作量。 

    3.2资格后审的作用资格后审尽可能控减潜在投标人相互之间以及潜在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接触,克服围标人联合多个承包商哄抬行业价格提高报价进行合谋围标 ,更增加了一个承包商多家挂靠施工企业进行围标的风险,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也就不会无奈陪同围标。 

    4、合理低价中标 

    4.1 合理低价中标的涵义及特征 

    4.1.1合理低价中标的涵义 

    合理低价中标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中标价是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具有科学的、合理施工技术措施的最低报价。 

    4.1.2合理低价的特征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核心就是合理低价中标。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投标人的工期应该是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技术措施科学合理且与其投标报价相对应。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合理低价的投标方案必须是经过评标委员会的经济标及技术标评标专家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经过仔细评审及分析后,认定是科学、合理、可行的。 

    合理低价不应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合理低价在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直接工程费的前提下,不应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合理低价应保证企业获取合理利润,同时考虑了一定风险因素的最低成本价。不能因中标价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而造成中标企业的亏损。 

    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一个根本性变化就是淡化标底或无标底中标,合理低价就成为评标工作的中心。笔者根据自己公司工作实践认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建立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和两阶段评标的合理低价中标两套科学的评标体系。 

    4.2合理低价中标的作用 

    合理低价中标充分体现投标企业的实力。合理低价中标将投标企业完全推向了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来降低工程造价,合理节约投资;合理低价中标使得招投标工作更加透明,可更加有效地杜绝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理低价中标体现了“政府宏观调空、企业自主定价和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新思路,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由原来的静态指令性管理转变为动态的指导性管理,最终由市场来形成工程造价的主导思想。 

    合理低价中标能准确和客观的反映各个投标企业的实际消耗量,能全面地体现各个投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力。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就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水平和投标企业相互间的竞争能力,因此通过合理低价中标的评审,克服了企业之间相互围标的可能性。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市场上要杜绝围标的违法行为,只有政府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制裁力度,同时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部门制订严密的招标文件,真正实行资格后审和合理低价中标。资格后审和合理低价中标是建设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克服施工单位围标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