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对“转包和非法分包”是如何规定的?

  在投标项目中需分包的工程应在标书中明确并写入承包合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对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分包的工程,必须选择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来承担,分包工程必须通过建设管理单位的审核同意,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工程进行再分包。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由中标企业自行完成,铁路工程的特大、大中桥、隧道及“四电”工程严禁在标书约定范围之外分包。中标企业对所承包的工程无论是否存在分包均对工程质量负全责。具体详见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1999]4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