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已经使用未经验收的工程,可否再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观点:在发包人未组织验收但先行使用的情况下,应理解为发包人放弃质量抗辩,并以行为表明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约定。发包人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是否应承担保修责任,分歧较大。我们认为,承包人仍应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应以发包人实际使用日期起算。如果质量问题是由于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的,相关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