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是进度控制的目标;

2) 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3) 采用动态控制方法,经常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4) 要把施工条件的准备放在第一位,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按合同要求做好施工方案、本项目人员投入(前、后端)、施工计划的准备等,

5) 通过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的审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方法,高效的施工设备,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施工进度。

进度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  

1) 健全进度控制组织体制,明确职能分工,编制进度控制程序及实施计划。

2) 审查承建单位进度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需要。

3) 定期召开工程进度计划协调会议,听取工程问题汇报,对其中有关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技术措施  

1) 在每个月初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月进度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计划执行,确保每月的工程量任务的完成。

2) 施工过程中,对照进度计划,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对可能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预先控制。在进度出现滞后偏差时,帮助施工单位对偏差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措施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工程开始第一次监理例会上,将有关工期的问题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要求的交底,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工。

4) 在以后的每次工地监理例会前,对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分析,在例会上进行专题讨论,督促施工单位对滞后的进行调整,对提前的子项工程进行奖励,要求施工单位保持。

5) 施工阶段,督促并建议施工单位组织好相关配套岗位、工种的协调工作,并组织好工作的立体交叉、平行作业。

合同、经济措施  

1) 在整个工程进度控制过程中,及时有效的发挥工程款支付——经济控制措施对进度进行控,如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完成规定的工程量,不能将进度抓上去,则总监理工程师拒绝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借此督促施工单位抓好进度。

2) 因承建单位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议业主予以适当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