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合同框架内的风险转移以及履行合同的外部环境等作出详细的分析探讨。望与同行交流共勉。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由合同价款和追加合同价款组成。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目前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承发包交易中过度向发包人倾斜,承包人处于不利地位,承担过多的风险,已严重制约施工企业的发展。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慎重承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

施工合同的签订一般经过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的过程。承诺生效时合同就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条款要认真阅读。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也应认真阅读,理解实质并对照工程实际情况才能作出承诺。

另外,合同是一个有机整体,对整个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各方面都应顾及。特别是工程价款的约定更应注意除了约定的合同价款外,还有许多可能转化为价款责任的约定,它们是随相应约定条件是否成立而形成的隐含造价。有时这部分的价款数目也是相当大的,应注意防范和控制。

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与签订合同时的估计相差较大的情况,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弥补合同本身的缺陷,同时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并以补充合同价款形式作为中期进度付款结算的依据,以免追加合同价款太大难以执行。

二、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长期以来,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使有限的资金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效益,一直是值得关注的问题。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贯穿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造价控制各有其特点,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重要程度也有所不同。从投资决策阶段至招投标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总投资已初见端倪。但此时工程投资主要是一个量化的投资额,真正的投资却主要是发生在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依据设计图纸,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转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占了很长的时间,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具体的、繁杂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据统计,这一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可达5%—10%。根据施工阶段的这一特点,在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中除了要加强合同管理外,还应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控制工程变更及把好建筑设备、材料的价格。

(一)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1.贯彻合同法,严谨地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非常重要、非常典型的一种常见合同方式,它是为完成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一经签订,是严格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必须增强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把握合同条款的内涵,精心推敲合同文字的措词,增强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在承包合同中,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和范围以及合同文本界限,做到资料齐全、文字严密、避免含糊其词,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完善的、有效的合同也可以预防纠纷的发生,有效地减少、避免施工索赔,减少工程费用的发生。

2.严格合同管理,控制合同变更。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合同管理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要加强合同的备案审查,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是否一致。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企业对招标投标中的要约和承诺任意变更,私下签订价款结算办法、施工工期、供应材料范围等条款。这些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就是产生违约责任。所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合同履约跟踪检查制度,加强监督,提高合同履约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巩固招标投标的成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1.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否先进、合理不仅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也常常会影响工程造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了应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外,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运用价值工程法等方法通过不断地对项目做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努力挖掘节约工程投资的潜力,从而达到节约投资、创造更高效益的目的。如某个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是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机构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有降水设施。当经过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开挖基础的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的比例不合理,经过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计,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节约了一笔投资。2.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会引起工程造价的上升。引起设计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等。要减少设计变更,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其次,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时核算有关设计变更的造价,对于有问题或者费用偏高的项目可重新考虑,进行多方案比较,不能一味求快,而应求精。

3.加强现场工程量签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许多工程由于现场签证的不严肃,引起工程造价失控,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多的。据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的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工程量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严格现场签证管理,要求工程技术人员与工程经济人员相配合,不仅做到“随做随签”,还应该做到:

(1)严格四方签证制度。所有的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四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另外,有条件的业主可以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费用控制。

(2)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有时只是一个字母之差,材料价格则相差十倍以上。

(3)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要加强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经济观点及思想素质教育,要求他们不仅要懂得设计、施工技术,还要具备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培养他们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抓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充分重视节约工程投资的重要性。

(4)签证的范围应正确。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明确招投标范围,切勿盲目签证。

三、加强合同履行时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这就需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个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第一项工作,施工企业都要严格管理,妥善安排;记录清楚,手续齐全,否则会造成差错引起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四、合理转移风险

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由其合同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合同履行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对于预测到的合同风险,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双方合理分担的方法。但由于一些不可预测的风险总是存在的,因而合同中始终存在一定的缺陷,双方的责权利不可能绝对平衡,承包人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对不可预测风险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推行索赔制度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尽可能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实际工程中,索赔是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业主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但业主索赔处理比较方便。它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及时解决索赔问题。相反,承包人向业主索赔处理较为困难,或因工程索赔制度问题未普遍推广,承发包双方对索赔的认识都不够深刻,作为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外,更关键的是要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科学的索赔方法在于承包人必须熟悉索赔业务,注意索赔策略和方法,严格要求按合同规定要求的程度提出索赔,努力促进索赔制度得到健康地开展,把开展索赔工作成为合理合法的转移工程风险的主要手段。

五、创造合同活动的良好外部环境

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不管是业主或承包商,都应遵守诚信原则,这是一个企业信誉的核心。切不可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做出不诚信的作为。不但使国家、业主投资利益受到损害,也使自己企业长期的利益受到损害。加入世贸组织后,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关键点会由以前的“最低成本”竞争逐渐转变为“诚信度”竞争。缺乏诚信无疑是慢性自杀,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加快各种担保和保险制度的推行。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投资担保、支付担保等。使合同的活动处于利益风险共承担,权利义务均等的环境。同时针对建筑工程开辟更多的保险品,以转移风险也是值得借鉴的。

总之,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