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既是企业从事建筑工作取得经济利益的桥梁,同时又是建筑企业同合作商产生纠纷的根源所在。

我国建筑企业每年因工程合同产生的纠纷甚至造成伤亡事故的案例占民事纠纷的42%,这足以让建筑企业引起重视,对风险进行管理,有以下这些措施。

1.工程合同定价、拨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1)对开发商的信誉度调查,加深了解。开发商在业界的信誉度调查以及其他背景的了解,如开发商的的历届工程的利润或亏损;在以往建筑施工中拨款效率以及处理问题的手段方式等多方面的深层次了解,使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不至于在迷惑不清的情况进行。

(2)实施信用担保手段。要求开发商通过担保人对工程进行担保,对开发商在拖欠工程款、延期工程、加大建筑工程量等不公平问题的发生都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2.制定一个合适的工程合同风险防范策略

(1)风险回避。建筑商在对接单中如若觉得工程项目还有许多应注意的地方,或是可以即刻判断出该工程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时,要即可回绝,避免风险。虽然这种做法比较保守、消极,但却保障了我们经济利益上,使经济利益上不存在任何威胁。

(2)风险降低。风险降低对于不想采取风险回避的建筑企业来说,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措施。风险降低的防护措施适应于自己管理上的提高,通过对自身管理的加强,(包括工程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对工程合同风险的构成因素、工程合同风险发生的应对措施等多方面知识的掌握)来降低风险。

(3)风险转移。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双方工程合同签订后,建筑商遇到了风险,但又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应对风险,这时可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有能力应付该风险的建筑商。在转交对接的工作中,注意不要有所遗漏。

3.加强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加强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是在不受来自外界即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的前提基础上提出的防范措施。如果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是因双方关系人在行为上产生的,用索赔和反索赔的方法来你不或减少损失,建筑商通过索赔可以降低经济利益上带来的严重损失。

建筑商要想通过索赔来确保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必须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工程合同是建筑商施工的主要法律依据,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确立一个有效可行的合同管理策略是十分必要的。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工作,对有效避免合同风险,确保项目成功完成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4.经济挽救措施

在工程合同签订后,对于一些不可避免发生的工程合同风险,可通过经济手段来防范控制。对于工程合同风险承担比较大的签订方而言,这是一种比较理智的方式。

对于工期的拖延,工程量的大增造成风险的情况而言,增加施工人员,增进工作班程,或是直接增长工人薪金等方法,虽然在经济上有损耗费,但是对需要承担的工程合同风险来说,这样的资金投入还是比较小的。这种防范措施不仅能够避免风险的发生,还对企业的信誉度有了保障。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胜任合同拟稿、修改、谈判和解释;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熟悉工程造价和会计帐务;在人员配备上,同时让熟悉业主知识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加,大中型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为了预防承包商的索赔,特意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技术顾问起草合同,一般质量较高,其中既隐含许多不利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条款,又有业主的反索赔的条款。

因而要求承包人的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造价财务等,因此承包人必须有精干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

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