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层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7 个部分。
   检验批验收:必须经项目专业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工程、技术、质量人           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报监理组织进行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人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工程技术质量人员验收合格后,报公司质量、技术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实行“三检”所有工程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在报监理等单位验收的同时报资料,验收合格,且相关各方签完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对于隐蔽工程,项目专业间施工联检制度,工序联检单工程经理负责制,办完联检手续后方进行隐蔽。因联检单办理不及时或未办理联检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因项目自检不认真,造成监理验收不能一次通过的,出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
    因资料报验不及时或未经资料签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